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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知雪的脸色随着系统的话越来越好。到最后,他满意点头。
【原来如此,那是我误会了,抱歉。】
【不过我就是boss,而且有些boss长很丑,以身相许还是算了。】
系统嗯嗯嗯点头。
【现在是《我在无限世界当万人迷》小说前传,反派会在血族世界受重伤,等会儿我们以天降姿势救下他,再相处几个月,你们的恋爱值就能满100了。】
洛知雪死时未及弱冠,对恋爱一无所知,闻言疑惑。
【相处几个月就能恋爱?】
【没错,我前几个宿主都这样。不管反派多凶残,包恋爱的。】
洛知雪若有所思地点头。抬轿小鬼的速度飞快,又撕了两次世界屏障后,他们终于抵达目的地。
下方血雾弥漫。
洛知雪虽然盖着盖头,但身为boss,当然能透过屏障看清下方。
但观察许久,他迷惑了。
【谁是宋之年?这里好像没有重伤的男生啊。】
积水巷口,满地尸体与鲜血。
一群瑟瑟发抖的男女抱团躲在后方,而巷口外,一个修长高大的人类身影正在和血族公爵打架,双方交手飞快。
看样子,那个人类竟还占据了上风。
【那个人类就是宋之年。可能我们来早了,要不再等等?】
【不要,我还得回去看戏呢。】
洛知雪拒绝,扯下红盖头,指尖轻轻叩了叩轿门。
门外,抬轿的纸人小鬼们立刻恭敬进来,童男掏出一把小木梳,童女则掏出几罐胭脂,嘴里咿咿呀呀,动作熟练地开始给洛知雪涂脂抹粉。
它们本体小而轻,爬上爬下地忙活了几分钟,很快就将洛知雪打扮得脸色惨白、嘴唇艳红。末了,其中一只小鬼费劲举起铜镜,邀功般请主人来看。
洛知雪端详镜子几秒,满意极了。
“不错不错,此乃我朝最为流行的男子妆容,皇帝见了也夸,反派一见,肯定更喜欢。”
系统看着他稍微一动,就开始簌簌掉铅粉的脸,倏然沉默。
算了。
根据前几个世界的经验,什么锅配什么盖。
他相信,反派一定会懂洛知雪此刻的美的。
虎口被巨力震得发痛。
宋之年面不改色一扭,躲开公爵越发失控的攻击。
他们此时离巷口已远,宋之年计算着距离,引boss进入大路旁。紧接着扬起飞刀,借力踩上公爵肩头,猛地掷出b级道具——
砰!
煤油灯纷纷碎裂,焦臭味迅速围成圆圈。
宋之年刚要将点燃火柴丢入油中,却听见身后惊呼。
“大佬,小心!”
公爵嚼碎血色印章,额头青筋暴起,整个身体迅速吹气般涨大。
在众人惊恐的目光中,他眼露恶意笑容,他狠狠盯着宋之年,他发出濒临爆炸的牙酸声响——
啪嗒。
他熄火了。
宋之年抽出血色长刀,面无表情踢了踢脚边俊美的头颅,嗤笑:“废物。”
以为他弱到只能靠放火?
众人狂喜,刚要上前欢呼,宋之年忽然面色一冷,猛地抬头。
“滚出来。”
众人一愣。
几秒后。
死寂的世界,忽然传来一阵若隐若现的歌声。
“一梳梳到尾;
二梳我哋姑娘白发齐眉;
三梳姑娘儿孙满地”
歌声愁苦,嘶哑的哭嫁声交织着凄厉唢呐,越来越响。
巨大惨白的圆月高高悬挂于黑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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