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2章 变法前的御前奏对 (第2/2页)

过领命上前,拿出手稿,逐条地为众人说明。

其实大体还是雇役法那一套,修改的地方主要是将民户分为五等后,征收对象去掉了末等民户和单丁、女户等家庭。

至于官吏和道观寺庙等特权阶级,苏过并不打算剔除。

新的条例主要是在实际施行上做了较大调整,首先禁止地方州县随意加征,其次是要求将民户等级的划分备案待查。

之前苏过和章惇、曾布商量过,在这些地方做了让步,监管的事可以由御史台负责。

解释完条例,苏过说道:“条例眼下尚在讨论之中,各位相公如有异议,都可以提出修改,一旦下发,各州县便不可再阳奉阴违或者私自修改。”

赵煦也适时地为他站台,强调道:“地方官吏如有建议,可以上书,但违背条例者,朕绝不姑息。”

大宋的州官不少都是宰相、学士或者台谏的高官外放的,而外放的原因又多半是因为与中央意见相左,所以可以想象这帮人到了地方上会如何行事。

苏过专门提出这一点,也是为了先礼后兵。

因为差役法的弊端实在太明显,所以即便是旧党的几人,对役法的改革也持相对宽容的态度,大家又都事先看过条例,所以并没有引起很大的争议。

宰执们针对如何督查和如何雇佣的问题,补充了一些细节,其他的基本以苏过拟定的初稿为准。

见事情比较顺利,赵煦说道:“朕打算重设制置三司条例司,亲自掌领,由通直郎苏过签书三司条例司公事,负责新法条例的拟定。”

范纯仁等人闻言愣了下,忙道:“官家不可,就算重设此司,也当置于三省之下。”

他是担心又弄出于凌驾于三省之上的衙门来。

“朕无意恢复旧制,此司也不会侵扰三省事务,”赵煦解释道:“后续的条例修改,便如今日的役法一般,会在与众卿商议之后,再行下发。”

章惇事先就知道这个安排,所以默不作声。

旧党的人有些担忧,但赵煦都这么说了,再抗议也不合适,只得同意。

大家都不反对了,苏过这才上前领命。

赵煦说道:“众卿可先下去了,这几日新的役法便会颁布下去,还得麻烦众卿做好接下来的施行和监管。”

众人齐声称是,退了下去。

苏过则是又被单独留了下来。

:()赵宋之世:家父苏东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