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海外合约签订 (第1/2页)
有了姚钱的那一出之后。
其他人对于吕中林就更加看重了。
毕竟一个能忍住数千万诱惑的人岂会是池中鱼,笼中鸟。
一个不到二十岁的创作型人才。
只要能拿下就不算亏。
没看多少唱片公司创业之初都是由几个甚至一个创作人支撑起来。
而后逐渐壮大的。
比如在场的滚石段忠义不就是一个例子。
倚靠着旗下的罗达佑、李宗申、齐禹等人。
在东亚混成了能跟全球五大唱片公司抗衡的公司。
虽然他们不是那样的小公司了。
但是道理是一样的。
所以每个人的开价都可以说得上公道。
“有件事儿要提前说明一下,现在包括以后,我的专辑,不出意外的话内地发行权是给海哥的。”
“我第一张专辑他给了很大的支持,我不能现在把他撇下,我们只能签港澳台和海外。”
吕中林听到他们把内地的发行权也囊括进去了,便提了出来。
“不出意外,绝对没有意外。”
韩海连忙说道。
刚刚他听的都快急死了。
但是他也不能出声。
因为他自己出声就意味着吕中林这一份人情没了。
潜龙出渊时的人情让专辑发行权就换走了。
怎么琢磨他都觉得亏。
当然如果吕中林从头到尾都不提起他的话。
那又是另一回事儿了。
双方在一番商谈后进入了最后的分成谈判环节。
刚刚自诩最为大方的百代只愿意四六分,对方六成。
而一开始表现最为积极的华纳也咬死了五五分。
其他人都没有说话。
其实就是默认退出了。
但就在双方僵持不下。
吕中林提出等周销售量出来再谈的时候。
韩海接了一个电话。
今天的专辑销量也新鲜出炉了——日销一百二十万张。
比起昨天还涨了二十万张。
在场的人听到这个消息后直接两眼放光。
纷纷拿起电话去求证。
消息得到验证后一个个使劲儿地提价。
即使是默认放弃的几人也都重新开价了。
吕中林最终选择了跟华纳签下唱片约。
签字费一千万华币三年,一次性付清。
双方约定华纳负责吕中林专辑在港澳台及海外的发行。
专辑版权在合同期内归华纳管理,但是不拥有版权。
专辑制作及其他成本由华纳承担,享有三成半的权益。
华纳不得强制他进行任何商业活动。
不得干涉他除专辑发行之外的任何事宜。
而吕中林的需要履行的责任是一年必须发行一张专辑。
专辑的歌曲由他本人负责。
合同期内必须开至少十场演唱会。
周健辉之所以如此下血本。
一个是因为他刚上任华纳总经理的位置。
急需一个中流砥柱来稳固他的位置。
他属意狮城的孙艳姿。
但是对方父母还不同意。
所以异军突起的吕中林自然就让他惊喜万分了。
二来也是华纳如今可谓是惨惨兮兮,内部空空荡荡。
至于吕中林属意的环球条件虽然没有那么好。
但是也很公道。
只是吕中林考虑到环球这两三年都处于动荡之中。
所以暂时先放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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