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留级 (第1/2页)

那时候,除了读书,每天要完成大人交给的两项任务,割两筐猪草,挑一捆柴、四桶水。不管天气如何都得完成,这是王学红与王学十的事情。

王学凤没有上过学,除了做饭、推石磨、还得带两个娃娃,那就是王学字、王学会。王治山始终有自己的认为,如果王学凤读书的话,没有人看管家和带小孩。就算女娃读书上学,成绩好的话,也要嫁人的,不能光宗耀祖,飞燕村就没有一个女娃娃读书。王治山受当地思想影响,也狠下心来,不让王学凤读书。在这种特殊环境下,王学凤就成了一个文盲,注定在家是个过渡,长大成人就要出嫁他乡,作为未来的一个亲戚走走。

王治山自从铁路回来,穿着没有讲究,已经完全是个农民的模样。由于飞燕村的共识,地主富农是不能超过贫下中农的中等生活的,加上王治财烧坏竹园的巨额赔款,王治山一家人日子过得很破烂的。

我经常看到,父亲只有上街和走亲戚才穿上像样的衣服和鞋子,就是他从铁路上带回来的工作服和牛皮鞋。穿上这两样,他才找回曾是铁路工人的自信,别人才似乎不会小瞧他。不管如何,他一脸的忧伤面孔变不了,这已经是明明写在脸上的,而且是岁月雕刻的,风雨红尘印染的。

在农村干活时,父亲都是赤着脚,自己的娃娃除大姐王学凤和母亲兰兰外,其他王学红、王学十、王学字、王学会都打着赤脚。老子赤脚,儿赤脚,几乎一家人都是“赤脚大仙”。一贫如洗,真的赤贫到极点。父亲唯一能做的就是让母亲兰兰和大姐王学凤适当穿好一些,她们是女的,兰兰是他的女人,大姐王学凤是自己的女儿。她俩要是穿的露胳膊露腿的话,王治山是会被村里人笑掉牙的,这是他自尊最后的防线。

王治山,许多时候,穷得连个裤衩都舍不得买,风随时戏弄他,掀开他破烂的上衣,使躲在暗处破了洞的屁股露出一条缝。但他全然不顾,自己日子也过得麻木。王治山每天打开门都能看到门口不远处的花椒村,闻着气味,更显日子的麻木。自王郎中离开人世,家里大大小小的事务都是他操劳,日子过得艰难,有些烦躁不安时,他会仰望天上的星星和月亮,来到他母亲坟前坐着,自言自语,诉诉苦,他要不这样宣泄,有时感到自己快发疯了。他一般直到很晚才回家,目光变得呆滞,经常说的一句话:人生一世,草木一春。说得累了才睡过去。

天也不管王治山有什么想法,太阳照样从东边升起,飞燕村也不会因为王治山的喜怒哀乐,照样炊烟四起,灰蒙蒙的弥漫在空中久久不肯散去。

王治山白天是很忙的。夜晚,浆了松明油的松木材,一点火就燃起明亮的火焰,能照亮堂屋。在火塘边,父亲一脸严肃地坐着,右手拿一根细棍子,左手拿着几颗花豆,王学红和王学十在父亲的监督下,才汇报自己的学习成绩。父亲出题,我们那是二年级的时候,父亲会问两位数的加减法,五颗花豆减两颗还剩几颗?什么四颗花豆加八颗花豆总共几颗?考哥俩,每次王学十都顺利过关,王学红则被父亲打得喊爹叫娘。那时候王学红上学读书,不用心,还时常睡觉,流出的口水,经常把书淹湿了,字都变得模糊。如果父亲心情不好,会折腾得很晚。每天晚上,是王学红最恐惧的日子,只要答错一道题,父亲就大吼一声:“扶不起来的猪大肠。”用手扭着耳朵,棍子如雨点般,落在王学红的身上。王学红耳朵都变得红紫了,我掀开他的背部,一条条血痕迹交织在背部。为了帮王学红做题,王学十借着昏暗的火光,故意将手伸进王学红的腰部。等父亲出题,王学十就用手在王学红衣服下,用手指划着数字,王学红就减少了父亲棍打,扭耳朵的次数。干重活计,王学红会让着王学十。本来他力气大,还大王学十两岁,干点重活让着王学十也应该。上二年级,他们是一起上的。

二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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