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章 妒忌让人疯魔 (第1/2页)

事情只过了一天,案件概要就过来了,是关于密室杀人案的。

这次秦文雪判断很精准,根本没有多费功夫。

因为,本质上来说,这次密室杀人案很简单。

比如,第一案发现场不是卫生间,反而应该是厨房或者客厅沙发。

茶几上的水印,代表死者死亡之前是在打扫卫生。

照片是在报案之后拍摄的,按理来说,那种情况下,如果茶几上有水果瓜子之类的,那就肯定不会收起来的。

因为从女主人的打扫来看,她就不是洁癖很严重的那种,最多把茶几上的东西挪一下。

只要丈夫不是嫌疑人,哪怕丈夫是嫌疑人,除非是为了掩盖什么关键证据,都不应该把茶几上的瓜子水果撤走。

这个家庭都用上鞋套了,不管男方的父母还是孩子,再或者是那个女死者,都是男主人在养。

根据收入来看,还养得起。

如果说,水果那些放在外面,是怕孩子没节制的偷吃。

那来了客人都不放,这就不正常。

打扫茶几,并不意味着要把水果都收起来。

除非,来者是很熟悉的亲朋,再或者就是下属一类的,不需要那种东西招待。

只有像这两种情况,才会导致茶几空空如也。

接着就是四根拖把,证明死者死亡之前,现场至少有两个大人。

而又根据拖把的作用,二次确定为亲朋,关系极好的那种。

接下来,就是女死者究竟为什么,会如此死在卫生间?

小孩子的死亡暂时不用理会,毕竟那两个孩子太小了,凶手想怎么弄死都可以,大人却没那么好收拾,最起码不会如此毫无痕迹。

所以,秦文雪主要是推断大人怎么死的。

同时,她第一时间就意识到,三岁孩子死在门口是个巨大的破绽。

要想把大人弄成那样死亡,还是真真正正的机械性窒息,又必须是花洒管子勒死,死之前还没有其他伤势。

除了自杀之外,那只能是让死者晕了才行。

要想让死者晕掉,只有三个方向。

一个是死者有晕的病,一个是机械性,也就是敲脑袋一类的,还有一个就是药物。

尸检没有提过死者有那方面的病,体内没有药物成分,也没有敲脑袋一类的举动,那就只有能让人晕,但是代谢极快的药物才行。

可这一类的药物,管控是非常严的,不是某个行业的人,应该是弄不到的。

除非这件事,有那个行业的人参与,不管直接参与还是间接参与都行。

接下来就是那个最大的破绽,那个三岁小孩。

三岁小孩,认知是很浅薄的。

说难听点,大人之间打架,他都可能在旁边呆呆的看,不排除一些胆小的会吓哭。

总而言之,要把三岁小孩吓跑还吓哭,除非正好掌握了命门,比如某些小孩正好怕虫子这一类,除外还真不容易。

所以,经过推断之后,秦文雪认为,死者是先晕倒在沙发上,再有了后面的事情。

那种类似直挺挺的摔倒,甚至可能砸到了小孩,才会导致小孩有那种反应。

果然,这个密室杀人案,就是男主人的那个女助理干的。

她有一个当医师的哥哥,想要弄点这一类的药物,虽然不容易,却没有那么难。

因为那一类的药物,不像镇痛类的那么严。

镇痛类的只要出了医院,可就归缉毒的管了。

他们两个被逮起来,被分开一审,再加上话术一套,很快就顶不住了。

之前执法者没有查到这位女助理,原因非常简单,他们把作案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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