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0章 法庭 (第1/9页)

“尊敬的法官、陪审团成员,以及在场的各位:

今天,我们齐聚于此,为云清、刘喜两位原告,寻求因赵婷酒驾肇事所导致的严重悲剧应有的正义与赔偿。这起案件,不只是数字与法律条文的呈现,更是关乎两个破碎家庭,三条逝去生命的沉重伤痛。

回顾事件,赵婷酒驾,其行为之鲁莽,直接导致了云清的父亲云爱国、母亲刘桃,以及外婆曾香菊也是原告刘喜的母亲三人死亡。这瞬间的错误,让云清和刘喜失去了至亲,承受着巨大的身心创伤。家庭的温暖戛然而止,生活的轨迹被无情改写。

经过细致的调查,我们明确了赵婷的遗产情况。她名下位于湘水明珠的420平大平层,价值约720万;三张银行卡中,一张存有五亿现金,一张有.2元,另一张有.0元。这些资产,在生命的消逝面前,显得如此冰冷。

同时,我们也梳理了原告方遭受的难以估量的损失。云清的父亲云爱国,名下拥有16家店铺,产权法人均为他,每个月净收益达到平均500万元每月,作为家庭的支柱,他的离去,不仅是经济上的重创,更是精神上的毁灭性打击,云爱国48岁,按照60法定年龄退休他还可以工作12年,经济损失达到7亿2000万。云清的母亲刘桃,她没有工作,但是她为家庭劳作,她的离世,让云清失去了母爱与家庭的港湾,参考家政5000一个月的普遍工资,刘桃44岁,还可以工作16年,经济损失达到96万。而外婆曾香菊的离去,更是让家庭的亲情纽带断裂,她73岁本应颐养天年,却骤然离世,让家人悲痛欲绝,造成了严重的精神损失,费用相加。原告刘喜要求赔偿150万。

经严谨核算,此次事故的赔偿总金额高达7亿万元,其中包含对曾香菊的150万赔偿。但赵婷的遗产,即便全部用于赔偿,仍存在巨大缺口。在此,基于法律赋予的权利与公平正义的原则,我们恳请法庭判决,由赵婷的父母对剩余赔偿金额进行代偿。

赵婷的父母,作为其至亲,虽然无需对赵婷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但在民事赔偿层面,从法律与情理上,都应当承担起这份责任。他们的女儿因酒驾犯下不可饶恕的错误,给云清一家带来了灭顶之灾,弥补这份损失,是对逝者的尊重,也是对生者的慰藉。

尊敬的法官,法律的意义不仅在于惩处,更在于修复被破坏的社会关系,给予受害者应有的补偿与慰藉。云清和刘喜,在这场灾难中失去了太多,他们的生活被彻底颠覆。我们期待法庭能做出公正的判决,让赔偿得以落实,让正义得以伸张,给这起悲剧画上一个尽可能公正的句号。谢谢大家。”

法庭上,灯光惨白地洒在每一个角落,气氛凝重得让人喘不过气。被告律师林宇神色冷峻,缓缓站起身,他的目光如炬,扫视了一圈法庭,最后稳稳落在法官与陪审团成员身上。

“尊敬的法官、陪审团的各位成员,”林宇的声音低沉而有力,在寂静的法庭内清晰回荡,“对于这起令人痛心疾首的悲剧,我方深感惋惜,原告所承受的痛苦,我们也完全理解。然而,法律的天平必须公正地衡量每一个细节,不能因情感而偏离公正的轨道。”

他微微顿了顿,拿起桌上的一份文件,轻轻抖了抖,继续说道:“原告方要求的赔偿金额高达万元,这一数字,我方认为存在严重的不合理性。就拿原告云清的父亲云爱国先生来说,原告声称其名下拥有16家店铺。但云爱国先生作为一名商人,商业经营的收益本就存在极大的不确定性,怎能将其某一阶段的财富积累,直接等同于他的全部价值,并以此作为高额赔偿的依据?”

林宇翻开文件,目光迅速扫过其中一页,接着说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计算因人身损害导致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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