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部分 (第1/5页)

“还没问呢,你今年上大几了?”刘思源苦思冥想了半天,找出一个话头。

“我……没上大学。”盛晚归声音不大。

“哦,那你现在干嘛呢?”

“我……什么也没干。”

话题进行不下去了,刘思源有些苦恼。好在冰激凌店马上就到了。

这家店装修得很精致,粉红粉绿的主色,时尚而又充满了青春的气息,窄窄的隔断,只容得下两人相对而坐,一看就是为情侣而设。

刘思源买了一大盒冰激凌,自己端了一杯加冰的可乐,天气并不不暖和,他的额头上仍有汗珠冒出。

“吃吧,这是店里的招牌冰激凌,很多女生都爱吃。”刘思源说。

盛晚归看着五颜六色的冰激凌,很有食欲,但马上的,南霁云的告诫又响在耳边:“不要吃凉的,会肚子疼的。”

“怎么不吃呀?”刘思源喝了一大口可乐,好奇的问着她。

“吃!”不想像小孩子一样,老是听南霁云的话,偶尔,也要叛逆一次!

盛晚归一勺一勺吃着,果然很好吃,一股凉意经过食道直通到心里去,使得心里都麻木起来。

“美女,以后还能约你出来吗?”刘思雨随意的甩了一下头发,将流下来的汗珠甩下去。他跟小南叔叔是多么的不一样呀?小南叔叔永远是干净整洁的,即使出汗也用马上优雅的擦去,身上永远是干净的气息,而他,散发出一阵浓烈的汗味,身上也被汗珠透湿了,却这么的随意,不在意自己的外表。

盛晚归不自觉的点点头,也许应该逐步的走出只有小南叔叔一个人的世界,接触到外面的人,那样就不会粘着他,他也需要有自己的时间也空间,这样,对他们两个人都有好处。

“那,电话号码留个呗。”刘思源掏出自己的手机,准备记录她的电话号码。

盛晚归报出自己的号码,刘思源存上,顺手拨打了一下,好一会儿,盛晚归的电话也没响,她心中纳闷,拿起来一看,才发现手机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关机了,立刻心中有些慌乱,急急忙忙的就站起来了,满怀歉意的说:“我得先回去了。”

刘思源本来刚才计划着还想带盛晚归去别的地方,看她执意要走,有些失望。

盛晚归匆忙的往外走,刘思源只得目送着她离去。

盛晚归坐上一辆出租车,心急如焚,现在小南叔叔一定急坏了,联系不到她,会不会以为她又悄没声的走了?

下了出租车,远远的就看见南霁云站在楼门口,不安的走动着,看见了她,紧板着、铁青的脸犹如霁雨初晴一般,一下子烟消云散了,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盛晚归心中蓦地,非常的感动,她知道自己在小南叔叔的心中一向是非常非常的重要。

今天,看见盛晚归就那么走了,南霁云一直都心神不宁,想跟着她却有怕她反感,给她打电话时,她又关机了,他什么都干不下去,开着会,下面员工在讲什么他都不知道,直到秘书出声提醒他,他才知道自己晃神了许久,然后就再也坐不住了,漫步目的的开车在街上走了很久,终于决定回来等她。

患得患失若此,他心中也不知道是喜是悲。

“小南叔叔,对不起,我手机没电关机了。”盛晚归满怀愧疚的说。

“回来就好。”南霁云眉心舒展开来,轻轻的叹了口气说,长时间的等待,让他的期望降到了最低,无论如何,只要她能回来就可以了。

两人一前一后的上去,盛晚归刻意的落在南霁云后面,看着他的背影,不若刘思源的挺拔,微微的有些驼,不若刘思源的青春活力,看起来沉重而又有沧桑感,他的步履稳重,不若刘思源的健步如飞……她的鼻头禁不住的,又有些发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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