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部分 (第4/5页)

么要跟我来这里呢?”我抿了一口红酒,烂透了,还泛着酸味,就这还要5000戒尼,直接抢劫算了。

“我答应你了。”他的眼神很认真。

“金,你对我了解有多少?”我放下酒杯,慢条斯理的说,不等他接话,就继续说,“学同样的东西,我以前教的孩子只需要一遍,你的话,靠野性直觉估计用不了三遍,我至少需要重复重复再重复几十次。我不喜欢打扮,衣服的话整洁就好,有时候发发呆,看电影,逛街,安安静静的看书,我们之间差异这么大。”我把手张开,竭力的张开。朔茂对忍术有惊人的领悟;席巴看过的东西就能过目不忘;总悟把所有时间都用来看书,但格斗的灵活和精明成人都比不上——和他们相处我不必有压力,至少不是太大的压力,他们还都只是孩子,但是金•富力士,这个我名义上的男友,却让我感到无形的压力。

我的声音并不响亮,隔着一个肩膀的距离,我注视我的男朋友。

“天涯海角一般的差距。”话不婉转,直白的自己都觉得过分,我略带歉意,但我无法给出一点安慰。

“我们可以从对方身上学到很多东西。”他刚刮了胡子,因为对着水面刮脸,青色的胡渣历历可见,紧张的表情让他多了一分老成。

这么乐观?

“你到底看上我哪一点?就因为我们很互补?”这句话险些脱口而出,如果这句话问蓝染,我还要加上一句“您是不是有恋童癖?”要知道当年我在真央脆生生叫他哥哥的时候还是粉萝莉的。

我早就学会不要过问太多,当我眼角的余光扫向门口,正看到一个金发碧眼的孩子被揍的死去活来,当大汉把脚踹到他的肚子上时,我走过去,踢飞了大汉,把孩子拉起来,挺漂亮的孩子,像童话故事里的小王子,当然在流星街长的再王子也是没用的。如果他能活的再久些,没准是男人中的女人,女人中的男人,帅气王子或英俊的邻家哥哥,但一切取决于他能够长大。

“以后不要到这里来了。”我对他说。真希望自己有视而不见的能力,但是既然没瞎掉,就只好管下闲事。

他揉揉眼睛,眼睛红红的,但还是很漂亮,像一只柔柔软软的小兔子,“姐姐,我跟着你好不好。”

“我没有这个打算。”为啥我这么受孩子欢迎?

他整个人黏在我身上,软软的说,“你不要我吗?”撒娇一样的声音,“我会打游戏,我会修电脑,我还会拆汽车,我会做好多好多事情,”

“小鬼,如果你想离开流星街的话,最好自己想办法。”他是个可爱的孩子,像金色妖精一样的孩子,身上缠绕稀薄的念,搞不好还是操作系的,操作那个壮汉揍自己?我知道我和金在流星街差不多有了几分名气,但是把希望寄托在我们身上绝对自找苦吃——我又不是慈善家。

一群人簇拥着围过来,大部分都是脊背和粗壮的大腿几乎要把衣服撑破的壮汉,焦躁的表情,浮夸的身手,我无声的退后,至少我不会满脑子白日梦把他们当成问路的。

其中一个拎起了金发的孩子,“侠客?”

“那是谁?我不认识。”孩子徒劳的扭动着身体。

侠客?蜘蛛的脑,准确的说是未来蜘蛛的脑。他对我使个眼色,明显到所有人都看得到。

一个老头冷冷的看了我一眼,褐色的皮肤包裹着骨瘦如柴的身体,很明显他是为首的,那一眼似乎包含了很多讯息,“过来。”语调强硬。

“我不认识这孩子。”我郑重的说,未来的蜘蛛脑惹得麻烦,根本不关我事。

他二话不说把我抗到肩上,枯瘦的手和木乃伊一样。霎时,金仿佛召唤兽一样出现!

不管是贵族猪还是野猪,碰到好猎手,只有当火腿的命!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