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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贝尔

细雨飘香搬

文案:

都怪她的明朝祖先红杏乱出墙,外带谋害……亲夫!害她受到诅咒,肯看活不过十八岁生日。

她才不想那么早就香消玉殒哩!她要自力救济,到阎王殿前举牌抗议。哇呜!说时迟,那时快——她竟与那作孽的祖先交换身体、跑错朝代。

天啊!那她岂不是要与那明朝未婚夫拜堂完婚,然后再与登徒子表哥串通谋害亲夫?

不行!为了造福后世子孙,她必须留在明朝,好好改写历史——

第一章

小燕抱着路旁的电线杆低语。

不会那么衰吧!她还没满十八岁,不可能倒霉到得了不治之症。可是老天!她又眼冒金星了。

今天这一次是这个月的第几次发作了?

若说是贫血,也不是这种贫血法,好象天地都在旋转,胸口像缺氧似的喘不过气。

难道她的大限真的到了?她又不害人,老天爷那么早收她回去做什么?

不!她还不想死,她的人生才刚开始,说什么也不甘心就这样翘辫子,不,该说是红颜早逝才对。

况且她老爸老妈只有她这掌上明珠,她若真的死了,是伤心的是他们,她可不想当不肖女。

她该不该上医院去做个健康检查?万一真的患绝症,她也好提早交代遗言。

呸!呸!呸!什么遗言?她平常难得生病,一定不有事的。

对!要相信自己,她还没那么幸运蒙主宠召。

“小燕,你抱着电线杆做什么?”背后响起男孩子疑惑的声音。

她不必回头也知道是谁,没好气地说:“我高兴抱着它不行吗?学长。”

姜克乃着大她两年的学长,高三的他今年暑假就要毕业了。小燕对这住在她家隔壁的男孩,向来保持敬而远之的态度,这话怎么说呢?也不是姜克乃长得丑,或讨人厌,老实说,他在学校是公认的白马王子,深获女学生的欢迎,功课又好,又是学校篮球队员,为学校争光不少,所以他在学校是极尽宠爱于一身,如今要毕业了,倒让人觉得可惜。

原本两人青梅竹马长大,按理说感情应该很好,坏在坏在他们两人的妈,她们的友情跟友情,犯不着连儿女的下辈子都要干涉,搞个什么指腹为婚?都几世纪的人了,还时兴那一套,害得她每次见到姜克乃都尴尬得要死,索性来个不理不睬,免得将来真要嫁给他。姜克乃的优点就是脾气好,任小燕怎么摆脸色给他看,他仍是一脸纵容样。

“你脸色不好,是不是生病了?”他伸手探她的额头,想确定她有没有发烧。

小燕挥掉他的手,觉得头不昏了:“喂!我可不想被你的自卫队暗杀了,姜克乃,你最好别靠我太近,我还想活久一点。”

说起他那一票“护车”自卫队,凡是想接近姜克乃的女学生,都免不了被捉弄得从此不敢再“垂涎”他的美色,小燕就曾遭到三番两次的骚扰,不过她都轻易地化解,但为了性命着想,她还是跟他划清界线的好,女人的嫉妒心是很可怕的。

他也深受其苦地说:“小燕,我也警告过她们,可是她们不听,但是你放心,我不会让你受到伤害的,反正我快毕业了,等一毕了业,我们就可以正正当当在一起了。”他总以为它不肯跟他交往是因为害怕那群女生。

“姜克乃,你不会真的当真吧?现在哪有人还相信指腹为婚的?别傻了,我们根本不适合做情侣。”她早就看出这一点,只有他还在执迷不悟。

小燕将书包甩上肩,望着红绿灯的灯号显示。她习惯从学校走路回家,虽然要二十分钟,但她蛮享受这段散步的时间,当初老爸还主动提议要叫司机接送,被她严肃地婉拒,家里有钱可不必到处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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