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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晓雪体内功力所赐,她的五感六识变得格外灵敏,夜静时,几百米以外的轻声细语都能清楚地听见,她还因此对听人家夫妻的床脚而乐此不疲。她对细微的辨识度很高,可以从呼吸声来准确地辨别来者是谁,更别说是脚步声了。所以,当谷化风自以为很小心地坐到她身旁,晓雪也看似熟睡地瘫在躺椅上,睫毛都没动一下,却已经知晓风哥哥就在身边。
晓雪依然静静地躺着,耳边除了前院铺子里的嘈杂,就剩下树上知了没命似的扯开嗓子,嘶哑地鸣叫。听着这响亮的知了声,晓雪的心思又回到前世,阿爸总喜欢在夏夜,带着孩子们,去村子附近的林子里摸知了。每到这时候,是晓雪和哥哥姐姐们最快乐的时光,不但可以享受到其中的乐趣,第二天还可以加餐呢。
夏天晚上,尤其是刚刚下过雨,知了猴在夜色的掩护下,从湿润松软的泥土中钻出来,爬上附近的树干,褪掉它那褐色的丑陋外壳,蜕变成有透明翅膀的歌唱精灵。刚刚入夜时是摸知了最好的时机,如果早了,知了还没出土;如果晚了,知了已经蜕皮无法食用了。所以,一入夜,村子附近灯光绰绰,那是拿着手电筒和蓄电灯去摸知了的村民们,其中也包括晓雪一家。
“风哥哥……”晓雪依然闭着眼睛,她怕自己睁开眼睛,回忆的泪水会流淌而出,“铺子里没什么事吧?”现在铺子里的一切事宜都由谷化风和林豆蔻分工处理。谷化风的管理才能已经初露头角,晓雪已经着手有计划地把他培养成自己的左右手,成为前世总经理型 的人才。将来如果有机会扩成铺子的话,有了风哥哥这个帮手,她依然可以做个闲散的甩手掌柜。
“嗯,铺子里的事宜早已上了轨道,大家各司其职,没什么事儿好忙的。”谷化风为晓雪高明的管理用人所折服,经晓雪安排的人事工作,往往事半功倍。
“啊……”晓雪伸了个大大的懒腰,“真舒服啊,难道粘人虫没来烦我们……”
“刚刚贺护卫传信说,小世子昨儿摘菱角,晒伤了皮肤,现在脸上红红肿肿,又抹了药。小世子觉得自己丑丑地,不敢出来见人,所以这几日,都不会来缠你了。”
“自作自受了吧,哼那小白脸仗着自己晒不黑的体质,大中午地步带帽子,不晒伤才怪。嘿嘿……咱黑也有黑的好处,可以抵挡紫外线的袭击。”祝雪迎幸灾乐祸加自我心理建设。
“晓雪……小白脸是用来形容靠男子吃饭生活的不学无术的女子的。”谷化风无奈地纠正晓雪的错误。
“哦”晓雪虽然来这个世界一年多了,还是不太习惯这些乾坤颠倒的习惯,“小晨晨的皮肤太白了,才容易晒伤。”
晓雪抬眼看了看谷化风小麦色的棱角分明的俊脸,道:“还是风哥哥的肤色看着舒服,健康、阳光,充满活力的感觉。”
谷化风在晓雪的潜移默化下,不似别的男子那么在意自己的容貌肤色,在见惯了小世子的纯洁俊秀,任君轶的飘逸俊朗后,他认知到自己无法在外表上超越他们,就刻意忽视自己的外在,陶冶自己的内涵,争取在晓雪身边最大限度地帮助她,让自己成为她离不开的左右手。他知道晓雪不喜欢男子像菟丝花一样依赖着妻主,她更喜欢独立自信有自我的男子,他一定会成为她期待的那样的夫侍……
第二卷 万马之兴 第七十六章夏夜里的“尸体”
第七十六章夏夜里的“尸体”
“风哥哥——”晓雪的呼唤把谷化风从思绪中拉出来,他温柔地微笑着回望她。
祝雪迎坐直了身子,冲他灿然一笑,满心期待地道:“风哥哥,今天晚上咱们上山去摸知了吧,很有趣的呢。”晓雪想找到遥远的童年回忆。
“晚上上山?不好吧,夜里山上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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