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部分 (第1/4页)
明兴今年已经三十五了,由于从小没了娘,父亲又在他八岁时去“填黄泥”了,当时,明兴是跟去的,但经不住后娘的拳头,老是跑回家来,幸亏家里还有一个堂房大伯,每一次都收留他几天,再送他回去,天长日久,明兴跑惯了,就一直跑来跑去。直到他十四岁那年,他父亲在一次车祸中丧了命,后母又为一点小事打了他几下,他就发狠跑回家,而且一跑回家就跪在大伯身前,发誓从此即使再苦再难也不回后母家了,直到他大伯没办法答应了他,他才起来。一个人宿在父亲给他留下的一间破房子里。学也不上了,每天在队里干一点轻活,队里呢,把他作为“五保护”对待,每月给他两块零用钱,每年的口粮也安整劳力给他分。由于没有大人的管教,渐渐地就学会了抽烟喝酒,队上给他的零花钱就不够用了,时常干些小偷小摸的事。
开始,大家还你家一碗,他家一碗的给他吃,后来,见他要顺手牵羊,大家就提防着他了,给他吃东西的人就渐渐没有了。他呢,也无所谓,索性工也不出了,成天东游西逛的,有一顿没一顿的过着光身汉的日子。有钱了,大吃大喝,不醉不休,没钱了,东偷西摸,一年的粮食不够他三个月吃的,他连吃带卖,不要几天就要靠偷摸来解决了。
小偷小摸是村人们最痛恨的事,可考虑到明兴的特殊情况,村人们还都是原谅他的,只要你怀疑他,如果是他做的,他也会爽快的承认,因此,虽然他经常在村里偷摸,村里人却也不十分忌恨他。只是拿他没办法。他呢,心也不大,够吃够用就行了,这样的日子一直混到十九岁,吃的问题解决了,但性的问题却解决不了。那年春天,丽萍记得是自己嫁到老大房的第一年春天,明兴开始了不安分,他在一个夜晚,摸到了他的后母家,因为在后母家的几年中,他自认为自己异父异母的妹妹是对自己有感情的,想去跟她好。他从后门进去后,就直奔他妹子的房间,撬开门进去,直扑到妹子的床上,结果,妹子的床上睡着的不是别人,正巧是他的后母。接下来的事情当然是可想而知了,他以强Jian未遂罪被判了五年徒刑,在五年的牢狱生活中,他才真正知道了什么叫不是人过的生活。因此,出狱后,就好象换了一个人似的,老实得让人难以相信。又几年下来,队里见他确实变好了,当时还是任容做队长,见他改好了,就安排他当了生产队的电工。
开始几年是跟着隔壁队的老电工学,后来生产队的所有电上的事情就由他一人包掉了,再后来,社员家有条件的也装上了电灯,谁家有个电上的什么事,也请他拨弄一下,就没有问题了。他呢,也随叫随到,时间做得长了,碰到吃饭时,只要留他吃一顿青菜便饭,他决不收人家的工钱。所以老大房生产队的社员谁也没有把他看作是“劳改释放犯”,要知道,在别的队上,象他这样的人日子是很难过的。有一顶帽子不说,平时有什么难事、难活或者有什么意外之事,首先轮到的就是象明兴那样的人。每一次运动来,受冲击的也是这样的一号人。而明兴靠着他的彻底改过,也靠着他的勤奋,在老大房生产队渐渐有了好人缘,因此运动来,老大房人也保护着他,平时就更不要说了,人们特别是年纪大一点的人,都愿意照顾明兴,有好吃的都愿意给他留一点。
可是,由于他那特殊的出身和那不光彩的前科,他的终身大事就一直拖下来了。尽管有几个喜欢多事的好心人多方牵线,但当人家一打听他的前科或一见他那寒碜的家当、破旧的老房,就都打了回票。所以他已经三十五岁了,还孤身一人,过着孤家寡人的日子。可在生产上,他却是尽心尽力的,决不拆半点烂污。明天要动镰刀了,今天他就一早起来去城里把脱粒机、打风机及照明要用的零件办齐,以免到用时来不及置办。
丽萍嫁到老大房生产队十几年,她对明兴的事也了解的较清楚。那年叫明兴学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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