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部分 (第4/5页)
自尊,跟乞丐要饭的人,死了也是饿死鬼。
只是,当初他也觉得,自己肯定不会吃老鼠的。但要不是那个男子地出现。他现在肯定已经将那只耗子吃光下肚了。
所以,现在,他不知道自己那所谓的自尊,还能撑多久。
即便他开口了,别人也不一定就会分点吃的给他。
人向来都不是很有同情心的动物。尤其是穷人。尤其是很穷的穷人,他们不会放过每一个嘲笑其他比不上自己地人的机会。
说到底。能活下去,才是他最主要地目的。
他尝试了自己出去乞讨,不过一点收获也没有。他守在一个酒楼后门的泔水桶旁边,等到半夜,好不容易人家倒了些剩饭。却来了一条大狼狗,他险些被咬,他逃跑的样子,比一条狗还要狼狈。
几天之后。那个男的又出现了。
这回。他带来地,是粽子。可是这粽子的米,却是一粒一粒晶莹剔透,都如同水滴一样。听他说,这叫水晶棕,里面的米一粒粒全跟水晶一样,而且本国是没有的。这是域外才有地米。品种稀有,并且种植过程繁琐。
他不知道什么是水晶。他没有见过,也没有听说过。他无法从水晶去想象这粽子,只能通过这粽子去想象水晶。
其实,对于他这么饥饿地人来说,水晶棕和一般普通的粽子根本没有什么区别。在吃的方面享受,是有钱人才有的特权,他不过是想填饱肚子。
但是,他不敢吃这粽子,他越发觉得这个男人很奇怪了。
为什么,他要对自己这么特别呢?
可是,他真的很饿了。
那男子出现的时候,其他乞丐都出去乞讨去了,又是他一人。
这回,他注意到,这男子的身上,有一种淡淡地香味,还有他手指上套着地一个碧绿的扳指,他身上地衣服,是纯白之色,可是,领口和袖口有一圈淡月色的花纹,精致而华贵。这一切都彰显着他面前这人的不凡。
这样一个人,为什么会一而再再而三地跟自己说话,给自己吃的?而且,他似乎对自己和爹都很了解。
自己确信是没有见过这人的。
难道他认识爹爹?可是,如果认识这样一个人物,爹爹有什么道理不拿出来吹擂一番呢?
他狼吞虎咽地吃着粽子,一边跟着他走到一处妓院。
他没有来过这里。他只是听说这里很出名,在这里住上一晚上,能花上千两的银子。上千的银子有多少,他不清楚,他只知道,那是很多钱,多到这辈子他都不可能有的钱。
那时,他真的没有想过,这一生,他的命运齿轮,在见到那男子的那一刻,就已经改变了。这些当时在他看来多到可以买下这座城的钱,在不久之后,已经完全不被他放在眼里。
这一回,他在妓院的门口见到了爹。爹正在给一个浓妆艳抹的女人一大把银子。那些银子,如果给他买馒头,他应该可以吃上两年。
看来,爹真的是把他忘了。
“就算是父子,能同困苦,也不一定能共富贵的。”男子将手按在他的肩膀上。
他觉得肩膀上好像被什么东西扎了一下,有些疼。他侧过头,却看见男子白皙修长的手指,握着自己的肩膀,愈发显出自己衣衫的褴褛和肮脏。
他下意识地想缩回去,他感觉站在这人面前,更加显现出自己的卑微来。他只顾着低头,没有见到,那状似亲近的男子,眼中有厌嫌一闪而过。
不过,就算他当时抬头看着那男子的眼,又怎么样呢?他真的能看穿那男子比寒潭还要深邃的眼神吗?
他不知道,眼前这个人,就是落夕榭的主人。
他的名字叫朝影,是个比影子还要难以捉摸的男人。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