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壤之别。
年少不经事的我哪曾遇到过这般委屈,一时间感觉天塌地陷,眼前一片黑暗,真的是有嘴说不清,就算说也是越抹越黑,我想自己彻底完蛋了,为此还曾有过一次离家出走的经历。好在学校领导们都很信任我,同事们也经常鼓励我,父母更是天天开导我,要不然真不敢想象哪一天我也会被逼疯?
我的结婚庆典在惴惴不安中度过,那本应是我一生中最幸福的时光,可是没有人了解我当时的感受,我时刻都担心被打学生家长来婚礼上闹——万幸的是没有!婚后的甜蜜时光我更是如履薄冰,诚惶诚恐,生怕哪天又生出乱子。
屋漏偏逢连阴雨,当时我任教的班机调皮生特别多,年后又接连出了几起打架事件,虽然都是同学之间的小矛盾,不久就解决了,没有造成大的影响,可是我这个班主任却不得不面对被撤职的危险——真是倒霉透顶啊!
我坐月子时,同事们很多前来看望的,我有一位好朋友因跟我特别要好,所以说话口无遮拦,她提到那个学生的事已经闹到省里了,校长在全体教职工大会上告诫老师们注意对学生的态度,这一消息令我再次惊恐万分,整个月子都没坐好,心中好似埋下一颗定时炸弹,不知什么时候就会爆炸。
2005年新年刚过,我忽然听说被打学生的家长要向法院起诉,更如遭遇五雷轰顶,跟我完全没有关系的事,怎会闹到这一步?可是他家起诉的毕竟是学校,我作为其中职工,虽被牵扯,但不是法人代表不好太多过问,再说我一直在家歇产假,学校为了保护我避免受到影响,也一直没有通知我。
歇完产假,我刚上班没几天,学校一位领导找我谈话,她说2005年6月区法院下达了一审判决:被打学生家长胜诉,学校承担原告30%的赔偿,另外70%由打人学生家长承担。原因很简单,被打学生家长找了四个孩子出庭作证,其中两个是别班的。她说:“欢老师,你平时的为人我们再清楚不过,你绝对不会动任何一个学生的,你的冤枉大家都明白,可是事情到了这一步,谁也无法挽回。不管怎么说,你是他们的班主任,其中的教育管理责任是逃脱不掉的,你就花钱买个教训,买个平安吧!”
最后她说判决学校赔偿原告6000多元的费用全部由我来承担!
望着这突如其来的横祸,我欲哭无泪!经过几年的折腾,我对如此大的压力早已心力交瘁,恨不能马上死掉!如果六千多元能够换来日后的平安无事,我宁可白花这个冤枉钱。我对自己说认倒霉吧!——这就是命啊!
可是大家都觉得这事儿实在太离谱了,领导们也认为老师太冤,于是连夜召开领导班子会议,最后决定上诉。
我的复杂心情无法言说,既盼望法律早日为我洗刷罪名,又害怕他家提出更为过分的要求,这事一拖就是三年,我不知道自己的承受底线还能坚持多久?
昔日的恩师变成今天的仇敌,这到底是为什么?我苦苦思索,分析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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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人学生纠集社会青年斗殴,占主要责任(《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第二十八条规定:未成年学生对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学校并无过错,不过牵扯到教育管理,只占很小的责任(《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二条: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二)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第十三条: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一)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可是打人的学生家庭并不富裕,要是让他家出较多的赔偿,恐怕经济上难以承受,再说人家也未必合作;本来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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