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部分 (第2/4页)

孩儿的话瞳孔一阵收缩,倒并不是因为女孩的声音甜美、温柔,而是因为他听到了一个时间。“什么!我昏迷了七天?”李煜也顾不得其他,立刻叫了出来。身子一动想要下床来。

“啊——!”钻心的疼痛使李煜瞬间恢复了一丝清明,强忍着小腿骨和手臂骨上传来的剧烈的疼痛,睁大着眼睛看向女孩。确实也是,如果真是那样的话也不急在这一时了,他们要走的话应该早就走了。

女孩儿见李煜的动作也是吓了一跳,连忙走过来说道:“哎呀!你不要乱动嘛,你的骨头虽然已经接好了,但是你乱动的话了还是会一不小心折断的。伤筋动骨都100天呢,更何况你手臂骨和小腿骨都折断了呢!随便乱动怎么行呢?要是伤及经脉就不妙了。”说这女孩将它弄回了原来的位置。

“对了,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女孩儿随手扯过一张椅子坐在床边问道。

“呵呵,我名叫李煜。你的名字呢?美女。”李煜也不是一般人,经过刚才的激动也就恢复了过来,心性倒也不是一般的好。

女孩微微一笑,两个大眼睛变成了两个弯弯的月牙儿,说道:“我的名字叫宋宁。”

“咕~咕~”宋宁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李煜肚子的响声给打断了。李煜听见了这声,响声顿时无地自容,这脸可就丢大了。

宋宁得脸上没有一丝的尴尬,只是笑了笑说道:“饿了吧?现在正好是晚饭时间我去给你盛点饭来。呵呵,你这次可有口福了。”说着,宋宁也不等李煜回答,就向门外走去了,走的时候顺带把门也给带上了。

李煜看着宋宁从眼前消失,你也陷入了回忆中……

李煜是一个苦命的孩子,自从他开始懂事起,他就每天过着千篇一律的生活——早上六点起床,每人发一个馒头做早饭。然后开始一天的工作——要饭。然后天黑了才回去,要到这个钱多的,有饭吃。要到的钱少的或者根本没要到钱的,不但没有饭吃,而且还要等着老板的一顿暴打,说是老板其实就是一个要饭的头头而已。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李煜本以为自己其他的人一样,一生中没有光点,就那样每天要饭,每天吃饭,每天打人和被人打,就这样一直到死。

可是,在李煜八岁的时候生命中的第一个转折点出现了——那是一个白雪皑皑的冬天,衣着单薄的小李煜蜷缩的靠在在一个房子的墙上,想要获得更多的温暖,但是似乎没有用处,冰冷的寒风好像无处不在,无论小李煜躲在哪里那单薄的衣着总是挡不住那里面的寒风。这天,很冷。冷得让人难以忍受。小李煜明显得感觉到,自己似乎离死不远了。唯一能够让小李煜感到温暖的只有那冬日的暖阳。

是一个黑影将暖阳挡住了,小李煜不禁抬起头来去看那个黑影的主人,可能是因为正好将阳光挡住的原因吧,小李煜完全看不清楚那个人的脸,但是他却看清楚了那个人的眼神,她是一个女孩,他的眼神中充满了单纯,怜悯。那双眼睛看着他,让小李煜不禁颤了颤,赶忙低下头去,不敢再去看那个女孩的眼神。伸出了手说道:“你好可怜,跟我走吧!不说别的,至少能让你吃饱饭了。”

小李煜迷茫的看着那个女孩,其实他在看那个女孩的衣着,普普通通没有特色,一般的家庭都能买得起,只有脖子上挂着一条水晶项链,小李煜只是看了一眼便知道那个东西价值不菲。在心里掂了掂,终于小李煜咬了咬牙,伸出手搭在那个女孩儿的手上,女孩会意的一笑。用力一拉,将坐在地上的小李煜拉了起来。小李煜看着女孩,女孩儿也看着他两人俱是会心的一笑。天真烂漫的笑容永永远远的刻在了小李煜的心中。

其实,小李煜考虑的并不是周到,虽然小女孩脖子上挂着一条价值不菲的项链,但是并不排除这条项链是小女孩家祖传的。而且一个小女孩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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