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部分 (第2/4页)
睡的。后来终于有一天,她妈趁着他们外出,将那女人所有衣物、行李全堆到门口一把火烧了。那个女人又哭又叫,朝她父亲叫嚣着没离婚别去找她,气急败坏地走了。她妈自然又得到她父亲的一顿好打。这之后他再没回来了。
知道她的故事后,他胸中更多了爱怜。她偎在他怀里像一只被收留的流浪狗,常常没来由地抖动或低沉的呜咽一声。而且,她总是做噩梦,总是叫喊着救命把自己吓醒。她的室友对她颇有微词,常有人建议她去吃些治忧郁症的非处方药,实在排斥药物的话就多吃甜食:水果、巧克力、牛奶什么的。他从不相信她是不正常的,她只是缺少爱护而已。于是他在校外找了房子,每晚抱着她睡,她受到惊吓时,他把手掌摊开到最大,紧紧贴着她的背,告诉她有他在,不怕。那时他还只是学生,房租是一个沉重的负担,他利用所有的休息时间,同时带了三份家教。后来他甚至觉得,他们的结合中,怜比爱更多一些。她永远是需要他照顾的对象。
他永远都忘不了第一次做爱的时候――那是他的第一次,也是她的第一次,卸去所有的包装,赤裸的他趴在赤裸的她身上,手盖着她的手,脚覆着她的脚,肚子压着她的腰。从此,他们是完全咬合的一对齿轮。却突然有那么一天,她偏离了他们共同的轨道,说她爱上一个谋面一次的网友,然后,她不辞而别。
循着她的通话记录,他很容易地发现了那个“上海网友”就是他的上司陈优。她并没有刻意隐瞒自己的行迹,上海网友的故事,只是他们对外一致使用的“官方口径”。他甚至有些感谢她编的这个貌似离奇的故事,不然他那颗连呼吸都会疼的心,怎么有能力去应付熟人们的好奇。
接到杜蔻电话的那天晚上,他像被一把钢刀插进心脏,刺过脊梁,死死地钉在床上不能动弹。正好有朋友给他打电话,他说,我女朋友跟别人跑了。朋友说,好事嘛!还没结婚嘛!这时候发现她是这样的女人,真及时!他忍着疼痛,像对方的回音壁一样喃喃地说,是啊,好事,没结婚,及时。朋友又说,你也不爱她嘛,表现得这么平静!过来,一块喝酒吧!他答应着,要翻身下床,却一脚踩空,结结实实地摔到地上。
可是自始至终,他都没有再去找她。像她这样的女人,离开了就是离开了,不爱了就是不爱了,所有问题的答案都只有两个面,不是正就是反,没有任何余地。
他唯一能做的,就是锁起了他们一起住过的房子,尘封了他们爱过的痕迹。还有,他爱上了唐沁甜公司附近的那个绿茵阁。坐在那里靠窗口的位置,运气好的时候就能看到,曾经的女友从门前走过去――她新租的房子就在这附近。
如果能看见她,就是那天绿茵阁为他上了免费的甜点。
他知道她过得不好。
因为爱上陈优的女人,没有一个能活得漂亮。
找了两个民工,花了四十元钱才把箱子弄到九楼。杜蔻不想那两个穿着肮脏衣服不刮胡子的民工踏进自己的小窝,在门口就付清了钱。
家里刚刚打扫过,简直可以用一尘不染来形容。杜蔻想不明白她为什么要去李遇柳那里取回这么一大箱沾满灰尘的东西。这只是一箱她想要丢掉的过去。李遇柳现在的那个女朋友好像……不管怎样,她比自己更爱他。她已经不配再对他提这个“爱”字了。
轻轻地打开箱子,一股灰尘扑面而来。她取出那个长长的盒子,那只成了肉干的手狰狞地抓在那里……来呀!她心里说,你不是总在梦里捏我的脖子吗,你不是说饶不了我吗?我活着,而你,只是一个死人。你对我没有办法了!她找来一只铁盆,将它扔进去,连着那些旧衣服。我要送你走了,她说。
她实在没办法向任何一个人诉说,这只胳膊不是教研室偷来的标本。那是她父亲的手。那只将她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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