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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通俗實用讀物,即通書、農書、尺牘、旅行指南等,如《陶朱公致富奇書》、《客商一覽醒迷》等,尤以商人用書為最多,想來是商業發達,商人也有錢購買的緣故。

當然,在北京的圖書市場中,最好賣,最為緊俏的,還是時文選本,這裡的時文說的八股文,往往搜集以前中式的科舉應試文字,加以選擇乃至評點,再印刷出版,其中又以點評者地名氣最為重要,若是名人點選,往往好賣,而這個點選者也有特別地名號,叫&ldo;操選政&rdo;。

通常來說,明代的圖書市場上還沒有版權地說法,不過行規是不能一模一樣地抄襲,還有就是印售新近的作品,也需要徵得著者的同意。

活字印刷強在時效性,以及少量印刷的成本,與雕版相比,雕版在印刷經典書籍以後,可以長期存留,隨時加印,成本未必更高,印刷質量也更好。

李彥要用活字印刷,就必須充分發揮活字的優勢,而避免印刷質量上的劣勢,所以李彥在分析比較後決定,華夏社不印書籍,仍然印與報紙類似的,定期發行的,這次是期刊。

在期刊的選擇上,李彥計劃出一本通俗文藝類的,也就是小說戲曲期刊;一本時文選本類的,都是一月一冊。

兩本期刊,一本叫《華夏小說與戲曲》,既然是通俗文藝,這個名字也確實通俗,時文選本的刊名也很通俗,《華夏文學》。

李彥原本想將《華夏文學》叫作&ldo;十日談&rdo;一類的,他對這本時文雜誌抱有更大的期望,因為所謂的時文,所謂的制藝和策論,涉及到的往往是治國的理論和方略,如果利用得好了,這其實就是一本政經類期刊,未嘗不會諷喻時政。

正是因為如此,李彥想了想還是決定至少從包裝上弱化其政治特徵,讓它看上去只是一本&ldo;文學&rdo;期刊,而實質上能走多遠,就要看政治環境了,李彥的原則是能做的事情就要去做,他不怕死,反正已經死過一次,但也絕對不會去找死。

《華夏商報》提前刊登了兩本期刊的徵稿啟事,而且將這兩本期刊包裝成《華夏商報》的副刊,立刻引起很多人的關注。

與《華夏商報》的用稿不同,期刊的用稿會給付稿酬,華夏社也聲稱,在著者保證他們獨家用稿權的情況下,未來《華夏商報》也會考慮給付稿酬,同期有一篇文章就此進行討論,正式提出版權的說法。

版權屬於一種全新的提法,雖然在有些領域,譬如書商聘請一些書生撰寫小說書稿,然後給錢,或者書商會直接購買小說書稿,這都可以稱為稿酬,但提到版權的還不多。

就算是書商提供的稿酬,也是相當微薄,除非是很有名氣的名作家,譬如馮夢龍、李漁之流,當然前者喜歡自己的書自己印,後者也基本是朝這個方向發展。

依靠《華夏商報》的影響力,以及京城的文化底蘊,華夏社很快收到很多來訪者和來稿,加上李彥親自寫的一些文章,《華夏小說與戲曲》首先付印,並通過《華夏商報》的發行渠道,推向各地。

相較於其它的小說印本,《華夏小說與戲曲》的特點在於類型豐富,基本上包括從一兩句話的幽默笑話開始,到小小說、短篇,再到中長篇連載,各種篇幅都有。

其中又以連載最為新穎,並引起很大的轟動,轟動的原因自然不是因為連載只有一部分,而是這則據說是長篇小說的內容,似乎有諷刺讀書人的意思。

這篇小說的內容,其實是李彥參考《儒林外史》,自編自寫的一則長篇,書名也叫《儒林外史》,有些內容甚至還會有些雷同。

李彥並不是想諷刺什麼,小說中的有些事甚至多是包有才曾經聽說過的,他只想通過這篇小說,來提醒大家考慮一個問題,那就是:是否讀了儒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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