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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就是積極籌備自己和上官婉兒的婚事。
他決定大張旗鼓的操辦這一場婚事,一是為了能給上官婉兒和鄭夫人一個安慰,二是為了讓公眾明白自己「愛美人不愛江山」,無心捲入朝堂紛爭。
等上官婉兒的婚事辦完,薛紹又將「高調」迎娶虞紅葉。用意也是如出一輒。
為了不厚此薄彼,薛紹提出給虞紅葉、陳仙兒、琳琅姐妹和月奴全都興造府第,分開居住。結果她們一致反對,說住在一起才算是「一家人」。況且這樣的大興土木也實在太過招搖免不得招來一陣口誅筆伐,還是作罷為妙。
最後倒是太平公主一起出來打圓場,說趙國公府其實是賺予趙夫人的,就相當於納娶上官婉兒的「聘禮」。聘禮送出之後那就是趙夫人的私財了,上官府便是上官婉兒的「娘家」。你回想一下,陳仙兒很早就被舅舅領養早就沒有「娘家」了,月奴和琳琅更不必說,虞紅葉經營著若大的一份家業就是自己的「娘家」——現在,難道你要給陳仙兒等人,全都另造一個娘家出來嗎?
薛紹一聽這話也有道理,但手心手背都是肉總不能虧了誰,尤其是陳仙兒等人都跟了自己十年了,總不能喜新厭舊。於是細下一尋思,薛紹跑去找武則天,替四個早已入嫁的媵妾去討要「封號」了。
按本朝律法,像薛紹這種級別的官員,他的妻子肯定是要被正式策封為「誥命夫人」的。比如三品以上官員的正妻,會被封為「郡夫人」,一品大員的正妻則是「國夫人」。但薛紹是駙馬,他的妻子是公主用不著策封。而且,歷來也沒有哪個駙馬敢像薛紹一樣明目張胆的納妾,就算偶爾會「不小心」睡一兩個小丫鬟也都得藏藏掖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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