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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传说自上帝创世纪,人类中便开始流传着一种叫做“恋爱”的游戏。千万年来,这种最甜浪漫、破坏力最强的游戏如同怒放到第七的蔷薇,会到让人忘记了怎敏吸……

可世事总难完。恋爱中常常出现喜欢的人离开了自己,或是他(她)根本就对你不来电的情况,于是那些世界各地的玩偶师们会按照客人在梦境中提出的请求,用蔷薇瓣造出一个又一个跟他(她)喜欢的人一模一样的玩偶恋人来替代。

被造出来的玩偶跟普通人没有任何分别,只不过他(她)往往拥有着完至极的外貌或是惊为天人的独特气质,在茫茫人海中永远比钻石还要华丽耀眼。

玩偶师们必须对自己接手的“生意”守口如瓶,就连玩偶自己也不知道它并不是人类,而不过是一个玩偶而已。它从玩偶师手中诞生的那天开始,就会得到玩偶师的神秘暗示,于是潜意识里知道该去“爱”谁、该听从谁的命令。可是……玩偶永远都只是玩偶啊,身为玩偶,它的宿命就是——必须全身心地遵守《玩偶游戏法则》。

《玩偶游戏法则》

总则:在梦境中要求玩偶师造出玩偶的人,为它的主人;玩偶必须绝对忠诚于自己的主人和主人为其指定的恋人。第一条:所有玩偶都是为了抚平指定恋人的寂寞而来到这个世界上的。指定恋人伤心难过的时候,玩偶应尽一切力量去安抚他(她),甚至以生命为代价。

第二条:玩偶不可以对指定恋人以外的其他人说“我爱你”。

第三条:任何玩偶一旦违反本法则,都将视为背叛并交出自己的生命。

第四条:被损坏报销的玩偶可以被重新修好,但是会丧失所有之前的记忆并且得到主人给予的新爱情暗示。原先指定的恋人不得再干涉复活玩偶的生活。

这个被称为“恋爱”的游戏总是以绝的姿态出现在你最无法防备的刹那。如同初夏的午后,缠绕在公主城堡上的翠绿藤蔓,在宿命的旋律中轻轻摇曳……可这好的背后却刻着深深的一道孤独。你永远不知道自己喜欢上的他(她)会不会只是一个完的玩偶恋人,你更不知道自己会不会就是个陷落在宿命迷局中的玩偶……

呵呵;游戏已经开始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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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传蔷薇的第七

我要你记住我的名字——我是,苏、智、薰。

在我出生的前一天,别墅后山上的梨忽然着了魔似的,一之间全部怒放,得醉生梦死。可一之后,那些绝的朵又纷纷落尽,伤感的。好像从阑曾盛开过。

妈妈说,智薰,你是个命轮中写满“离”字的孩子——因为,“梨”救于“离”。

13岁之前,我最爱的人是妈妈,可她在我13岁那年突然去世。

13岁之后,我最爱的是苏智夏……和他。

1。羽

巴黎,晴。

“明曜太你这个臭小子,你把我的车开到哪里去了?!智夏的航班十一点窘,你就是在火星上录节目也给析回来!”

“智薰别生气,千万别生气!我马上回来。谁叫我喜欢你呢,你说的比圣经还管用。那个导播、导播,麻烦你切几条广告进来。智薰啊,天气这,亲爱的,我们……”

嘀。我赶紧摁掉了手提电话。

用脚趾头想都知道他的下一句肯定又是“天气这,我们结婚吧”。自从五岁那年刚来巴黎,我在生日会上帮智夏抢走了他的巧克力蛋糕顺便揍了他一顿后,这家伙就成了纠缠我的噩梦。虽然现在我们都已经念高中一年级,曜太也成了超人气乐团“ToyLover”的贝司手,并且愿意为我做任何事情……但曜太在我心里的位置,始终都比不上另外一个“他”。

那个比生还要、笑容邪邪的男生,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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