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猛地住嘴,匀悉发现自己太多话。

“大乖不是它?”霁宇指向德国牧羊犬。

又一次的声带造反,霁宇怀疑自己的控制力。

“不是它,以前的大乖死了,爸见我伤心,带了新大乖回家,那天,爸爸搂住我说:”小乖,你迟早要学会面对死亡,不管情不情愿,死亡都是人生课题。‘“匀悉顿顿,接续话题:”后来它取代旧大乖,可它一点都不乖,又皮又捣蛋,但时间过了很久很久,我还是慢慢接纳它、喜欢它……人的感情可以被取代的,对不对?只要时间够久。“匀悉喟叹。

霁宇没发表意见,但她浮上雾气的双眸告诉他,新大乖并未取代她心中的旧大乖。

匀悉看一眼沉默的霁宇,腼腆笑笑。

“对不起,这个话题很无趣。进去吧,我今天煮了莲子汤,味道还不错……你吃饭没?”

“没有。”

“很饿吗?我替你做义大利面好不好?”

“好。”霁宇答得毫不犹豫,他想这盘面已经想了整整一天。

第三章

尸位素餐指的就是她这种人,她什么事都不必做,只要待在办公桌前。

那么她的办公桌在哪里?答案就是——霁宇身边。

这是徐秘书的安排,她以为霁宇会大力反对,没想到,他半句话不说,让她进驻。

为不影响霁宇,她自动躲进董事长休息室,尽量不碍他的眼,不教他感觉自己的存在。

待在休息室里,能做什么呢?

看书、睡觉、发呆、唱歌,或者……吹长笛,她以为这里的隔音设备和家里的音乐室一样棒,于是放心大胆地吹起长笛。音乐存在,无聊寂寞离开,有了音乐,悲伤离家出走、忧郁躲回阴暗角落,音乐是她最好的朋友。

办公室里,霁宇同一份公文看过三次,还看不懂它在说什么,不是员工语文程度太糟糕,而是匀悉的音乐让他注意力不集中。

她真的很行,一把长笛吹得出神入化,难怪能报考台北市立交响乐团,若她愿意的话,到维也纳交响乐团发展也难不倒她吧!

要他对音乐动心是不可能的任务,可是匀悉让音符活了起来,一个个音符,敲击他的听觉与心情,不自觉地,他的脚板跟著节奏打拍子;不自觉地,他哼起熟悉的一两段。

她很开心吗?大概吧!从她自床上清醒之后,一直很开心。

之前,匀悉习惯把大床让给霁宇,自己窝入沙发里睡觉。昨夜,她有点小感冒,早早睡了,也许是沙发不符合人体工学,她睡得极不安稳,还频频咳嗽。

于是,霁宇把她抱起来,放到床上。

她睡得很沉,没发觉自己被搬动,小小的手、小小的脚缩成团,像只温驯的小猫。而他,不习惯和人同床,从小到大,霁宇不曾让任何人分享他的床铺,因小小震动就会让他从梦中惊醒。

至于昨天……可能是工作太累,累到察觉不到任何震动,也可能是匀悉的身体太娇小,小到不管怎么翻动都让他感受不到。

总之,早上匀悉醒来,精神奕奕,仿彿感冒是别人家的事情,霁宇则一如平常,刷牙换衣,吃完早餐进公司。偶尔,想起她的咳嗽,翻出自己常吃的喉糖,递给她一颗;偶尔让秘书端进热茶,逼她喝下。

看她愉悦的模样,霁宇想,也许前两个星期她睡得不好,只是没告诉过他。那么,往后呢?她不咳嗽的夜晚,要不要让她躺到自己床上?

自己床上?是鸠占鹊巢吧!霁宇自我嘲笑。

念头一转,有这么严重吗?

需要浪费那么多的时间去考虑这种无谓琐事?反正她那么小,又碍不到他的睡眠品质,反正他累到躺到垃圾堆也会一觉天明,既然如此,她睡不睡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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