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部分 (第1/5页)
她了解的足够多,却永远不知道属于自己的“剧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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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黛的烧迟迟不退,医生的妻子隔一段时间就用湿布替她擦遍全身,效果甚微。她端着盆从屋里出来。
“这里能不能弄到冰块?”爱德蒙问,要是海黛有冰块降温,效果更好些。
“乡下地方,哪里有冰块。”医生的妻子说,她又抬起头,“圣费里斯伯爵家以前是有的,可他家前些天发生了火灾,不只烧掉半边屋子,还烧坏了地窖,全家忙得一团乱,肯定不会有冰块了。”
站在一边的万帕不自然地看了她一眼,接着就皱着眉想着什么。
房间里传出伊林呼唤的声音,“伯爵……”
爱德蒙赶紧走进去。
“让她用酒精给海黛擦身子。”伊林说。
“用酒精?”伯爵问。
“酒精挥发快,降温也快,快试试吧,别再耽误了。”
“一时间哪里去弄那么多酒精……”医生的妻子说。
“实在不行,高度酒也可以。”伊林说。
“我去弄,等我!”万帕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到了门口,说完就跑了出去。
万帕很快就弄回了一大桶的酒精,他不肯说是哪里来的,只让医生的妻子快些给海黛降温。
就在这段时间里,爱德蒙得知了万帕的故事。
原来,圣费里斯伯爵家的火就是万帕放的。所有的一切,还要从头说起。
罗吉·万帕是圣费里斯伯爵农庄里的一个牧羊人,他的个性从小就非常特别。当他还只有七岁的时候,他就走到一位教士那,求他教他读书写字。这件事很困难,因为他每天放羊,没时间去学习,但那位教士被他感动了,答应他在去村子里做弥撒的路上教他认字,每次只有短短的十几分钟。在白天漫长的时间里,万帕就一边放羊,一边自学。
学会认字后,小万帕到了铁匠家里,要来一只大钉子,敲呀磨呀的把它制成了一支铁笔。他用铁笔在石板上划着,就这样,他又学会写字了。
有一个比万帕还要小一点的姑娘,也在农庄上放羊。她是一个孤儿,名叫德丽莎。
她与万帕每天一起放羊,一起长大。但是两人的性格不同,罗吉非常钦慕各种优美的艺术,当他独自一个人的时候,就拚命学习。德丽莎却正巧相反,她很活泼,只是太爱撒娇,罗吉每个月挣到的一点钱都给了她,她生性轻佻而好卖弄风骚,就用那钱去买一两件新衣服。
因为偶尔有狼咬伤羊,万帕从羊的主人那里得到了一只枪,他就用它练习枪法,很快就能百步穿杨。可惜,有一天,那只枪的枪托掉了下来。万帕本身擅长雕刻,手很巧,他就准备自己修这支枪。
有一天,当他们正在放羊的时候,突然听到两三声枪响,接着就见一个男人突然从附近的树林里出来,向他们奔过来。他正被四个骑兵追杀。他恳求他们把他藏起来,万帕就让他躲进了一个洞里。
骑兵过来询问的时候,万帕和德丽莎才得知那人是刚刚流窜到这里的通缉犯古古密陀,只要把他交出去,就能得到五百罗马艾居的赏金。但万帕答应古古密陀在先,就没有出卖他。
骑兵们走了,古古密陀从口袋里掏出了满满一袋金子来,送给他们。万帕骄傲地昂着头不屑一顾,而德丽莎的眼里却露出了兴奋。
德丽莎的那种目光顿时使古古密陀想到:讨她做一位压寨夫人倒很合适。
这件事过了不久后,圣费里斯伯爵家举行了一次盛大的舞会,德丽莎是舞会上最漂亮的女孩,可她总觉得自己被伯爵家小女儿的漂亮衣服比了下去,她一心想要穿上那镶着珍珠钻石的丝绸衣服。
万帕见她闷闷不乐,于是就在半夜在伯爵家放了火,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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