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部分 (第1/4页)
坏就坏在,某个不知是记性太好,还是嘴巴太快的金莺小丫头说了句“我听这两句话,倒象和姑娘的项圈上的两句话是一对儿。”
在这个四面有三面透风,且木有隔音效果的屋子里声音还不低,刚好让前来同样看姊妹的林黛玉听到了。
这没啥?小孩子嘛?有啥稀奇的,相互看看很正常。
问题是,林黛玉除了在外头听到这一句,进门时还听到一句“我们姑娘世人不知道的好处二爷还不曾听到呢!”然后进门第一眼看到炕上解了衣裳排扣的宝姐姐和快把头伸到人家小姑娘胸口吵着要“好香”闻的贾宝玉。
林黛玉前世,今世都是不折不扣的传统中国妇女思想。贾宝玉6岁时问她句名字她就不痛快了,何况现在撞到他盯着人家大姑娘(宝钗14了)的胸口看?
毛孩子就是不懂规矩,果然是个败家玩意儿!
记性不好的林黛玉瞬间回忆起了之前贾宝玉在那边府里赏梅时睡了中觉后回家做了件“没王法”的事——把袭人睡了!
作为生过好几个娃儿的过来人,丫头还是干净丫头,哪个儿会看不出来哟!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一直强调要“女性解放”,“妇女能抵半边天”。
林黛玉年轻时为了生计做过人家有钱人家的奶娘,最终还是因心疼自己娃儿吃不着自己奶给辞了工作。但到底在人家家里听了且见了不少少爷丫鬟之间的风流故事。
那时是倡导“男女平等”“人人平等”的,哪怕是佣人,侍女也有人格!但大户人家的少爷到了一定年纪睡个把丫鬟开荤啥的还是很常见。总不能让自家孩子出去找不干净的野女人吧?还不如睡丫环呢!
林黛玉之所以记忆犹新是因为她喂奶的那个小少爷的亲大哥把人家小丫鬟的肚子搞大了,然后为了和别的有钱人家的小姐结婚,把小丫鬟连着肚子里的娃儿活活打死了!
这个时候自幼服侍男主子的丫头开脸伺候哥儿,做通房,日后上位当姨娘几乎家家都有!可是林黛玉记起了往事,就下意识地忽略了世上“爬床上位的丫头”这类生物,满脑子只记得毛孩子贾宝玉才13,就把身边丫头给睡了!
这是不可原谅的!才13岁的儿娃,正是要好好养身子读书习武的。这么小就睡丫头了,泄了元阳,咋好呢?
不懂“一滴精,十滴血,一条命”吗?掏空了身子,万一以后生不出儿子对得起谁哟?万一再弄出娃儿来,到底是要还是不要啊?不是诚心祸害人家女娃儿吗?
你睡了人家不负责,转身又去找漂亮老婆。人家女娃只有浸猪笼,骑木驴哟!这不是造孽吗?
林黛玉心都凉了!她又忘了这个在这时代很常见了!只自顾自地心凉了!连带着对好姊妹宝姐姐也有点心灰意冷了!
14岁的大姑娘,过两年就好嫁人了。咋还在屋里开衣裳扣子给儿娃看哟!姑娘家家身上戴的,咋能给别的男人瞧哟!那败家玩意儿还不是你男人呢?你要和他结了婚,想看啥不能看,咋的这么不尊重?要是传出去,你就嫁不到好人家,嫁给他也只能当小老婆了知不知道?
我晓得平等,人家不同不是?你家又是个“商”,你好好的娃儿再不自己当心些,以后哪个儿敢要你!就是剪了头发当姑子,菩萨也不肯收诶!这不是自己把自己往火坑里推嘛!
然后林黛玉悲伤了,痛苦了!在梨香院吃完晚饭,回到院子里,看到败家玩意儿屋里最俊的那个叫“晴雯”的小丫头子大冬天地在门外爬的高高的贴东西,衣裳单薄单薄的,心疼的不得了,到底还是摇摇头没说话,只胡乱夸了句“个个都好,怎么写的这样好了”就回自己屋了。
林黛玉难受的一整晚没睡着,那个原先看着很喜欢,想讨作重孙媳妇儿的女娃儿的影子一直在脑子里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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