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部分 (第3/5页)

“咱们村的人和气,都是一条心,干脆就以生产队的名义养它几百小鸡,再养点鸭子,然后把鸡蛋鸭蛋分给各家各户,分散着到供销社一卖,大伙都能得不少实惠。现在要不想点招,到了秋天,萝卜白菜要是卖不出去,大伙的日子就难喽。”田大康盯着老支书,现在就是考验胆量的时候了,用生产队的名义,真要是被上面知道,老支书准得挨批。

老支书当然知晓其中的厉害,他蹲在地上,眯缝着眼睛,脸上的皱纹更深了,身后,那只老母鸡趴在地上,喉咙一上一下,出咯嗒咯嗒的声音,看样子也气了够呛,本来嘛,干啥剥夺人家当母亲的权利啊。

“富贵啊,养一帮小鸡崽,今年就得白养一年,得来年开春才能下蛋,到了冬天,死吃死嚼,咱们养活不起啊。”要是换成别的娃子,老支书早就一脚把他踹旁边去了,但是对于田大康,老支书是另眼看待,这娃子有着乎年龄的心劲和胆量。不过他考虑得更加全面,今年遭了灾,到秋的粮食还没着落,养小鸡也得饿死啊。

“找俺叔想想法子呢?”田大康只好又搬出那个不存在的叔叔。

“不能总麻烦人家啊,咱们没啥报答的。”在农民的思想之中,受人点水之恩,必当涌泉相报,也正是这种朴素的价值观,才使他们成为最好交的一类人。

“队长叔,你放心吧,俺昨个上山,明明收了一只棒槌鸟,结果你猜怎么着——”

“难道还真弄个大棒槌!”老支书噌的一声站起来,俩眼直冒光。

“过几天叫大帅叔领几个人,叫明明领着,把人参起出来,然后给俺叔捎过去,肯定能有法子。”田大康昨晚也琢磨了好半天,最后还是决定把老山参的事说出来,不然,你总往回弄东西,谁瞧着不纳闷啊。

“过几天干啥,一会吃完饭就去,俺亲自领队!”老支书心里这个激动啊,使劲敲了一下巴掌,然后火烧火燎蹦起来,烟袋锅子扣到手掌心,差点烫起泡。

“那也得等明明睡一觉的啊——”田大康嘻嘻两声,然后回家吃饭去了。

上午十点多,老支书领着吴大帅和几个棒小伙子,背着明明秘密进山;在学校里,娃子们在下课的时候还问呢:“富贵哥,明明咋没来上学啊?”

“昨晚看着孵小鸡,一宿没睡,在家补觉呢——明明现在眼睛不好,到学校主要是凑热闹,你们别人谁也不能跟她比,要是有逃学的,以后谁也不许和他玩!”田大康一看有几个娃子眼珠直转,赶紧把错误消灭在萌芽之中。

到了下午五点多,老支书一行人回来,一个个脸上都喜滋滋的。田大康看他们都去了生产队,于是也就跟了去。

“明明太厉害啦——”一进屋,就听大伙都在那夸明明呢,不用说,人参肯定是弄回来了,明明的人气指数更是噌噌噌直线上升。

“都是棒槌的功劳。”明明并不贪功,用手轻轻抚mo着棒槌的羽毛。

吴大帅则从麻袋里面拿出白哗哗的一件东西,田大康仔细一瞧,原来是两块桦树皮扣在一起。把外面缠着的青草解开,里面是一层绿苔藓,再小心翼翼地把苔藓揭掉,这才露出一株老山参。

只见根须盘旋,要是都伸展开,恐怕得有一尺半;表面满是褶皱,还有一个个珍珠节点,整个人参,就像一个长胡子老头,静静躺在一堆绿苔之中,十分安详。

老会计拿来一个盘子秤,吴大帅轻手轻脚把人参放到秤盘子里,反正小时候抱三光子的时候,都没这么在意。

老会计戴上花镜,把拴着秤砣的绳子来回扒拉半天,最后终于报出一个数:“五两二!”

俗话说,七两为参,八两为宝,但是老山参要想长到八两以上,没个几百年工夫是不成的,现在这个棒槌有半斤多,已经十分难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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