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我当大剑豪那些年 (第2/2页)
各种人物压根没人认识,读起来没有代入感。
还有个问题,这本小说一共才70万字,如果再把h的部分删掉,那估计只剩下四十来万字了,小说20万字上架,剩下的30万字,只能收两个月的费?
“卧槽,我想这么多干嘛!”周启感觉自己魔怔了,我现在又不缺钱,就是单纯的搬运一下小说,打发下时间而已。
再说了,字少好啊,字少了抄的快,一天两万字,一个月就抄完了。
“开干!”
周启干脆直接把笔记本搬到了这边,放在书桌上,主要这边的环境跟地球不一样,很清新,而且一呼一吸都有种自己时刻在变强的感觉。
嗯,先是书名。
《海军中将多多莱德》其实没啥问题,但也没啥优点,普普通通吧。
但想个更好的,让人一看就想点进来?
周启也想不出来,他有这能耐,就不用进电子厂了。
纠结了半天,周启决定抄一个别人写过的大火的名字,改一改自己用。
《我当海军中将那些年》。
简介:海贼王同人,洛克斯看了这本书当场出门当海贼,罗杰看了这本书,直接下海
就这样吧。
哦对了,还得先内投给编辑看看。
打开码字软件,新建书籍《我当海军中将那些年》
第一章,
“?”周启忽然发现,这本书是日语的,他不是在抄书,是在翻译!
“我擦!”周启忽然紧张起来了,如果只是抄书,那就是个搬运工,能有啥压力。
但如果是翻译,那就成翻译家了啊。
上小学的时候老师就教导过,翻译文章,一定要做到“信,达,雅。”
简而言之,不仅内容要准确,语言结构要正确,甚至还得有文学性!
别说那些著名翻译家了,就算是一些野生字幕组,都能在充分理解原著精神的情况下,找到最合适的用词语句。
他要是瞎搞,把人家一本名著翻译的没人看了。
那不是文化搬运了,那是文化亵渎
“所以,一开始就上手这么困难的小说,着实不应该,我得先找简单的练练手!”周启不得不慎重,毕竟他不仅要把这边的书翻译过去,还想把华夏的书翻译过来呢。
这边的书翻译呲了还不要紧,但是要把《三国演义》翻译的没人看,那周启真没办法原谅自己。
“嗯,先从这本开始吧!”周启找到了一本足有7套,字数够多的小说《大剑豪逸传》,这本书就是一本简单的爽文,主角意外捡到了一个强者的遗留,一本秘籍外加一把无上大快刀,自己埋头修炼了八年,出山时基本已经无敌了。
听起来似乎挺玄幻的,实际上还挺现实的,这世界很多人都没有那个成长的过程,第一次广为人知时,战绩已经相当恐怖了。
比如路飞,从出海到赏金三亿,不过几个月时间而已,可不就是石头里蹦出来的么!
“或许这个世界的人喜欢发育到一定程度再出山,也是受了这种小说的影响,也说不定呢!”周启摇摇头,抄起键盘,开抄!
嗯,书名,就叫《我当大剑豪那些年》吧,回头搞个我当系列,然后把海军中将混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