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部分 (第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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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卸下眼罩,和她打招呼:“你好啊!请问你是邓紫棋还是邓紫衣?”

美女透过墨镜看了我一眼,沉默两秒,而后就沉默得将紫色蝶巾从脖颈间脱了下来。

周围隐隐然得响起了一些笑声。

我尴尬得收回目光,心想:悲剧,飞机还没呢,我就丢脸丢到家了。

美女无视我,回转过身,扒着椅背对后排人严肃道:“hoey,不要以为你偷笑我听不到。”

后排的人在她淫威之下,果然抑制住了笑声。只是没过两秒,那个有些韵调和谐、富丽清新的声音便回复道:“对不住,实在没忍住。”

以上便是我第一次碰到陈霍伊。准确说,是第一次听到他的声音。

我两之间的间隔,不过50厘米。

50厘米,可以让一个中国人闻出面前一个美国人的狐臭。

可以让一只公狗知道面前的一只母狗在不在发情期。

最主要的,是可以让一个男人记住了面前的这个女人。

世间的缘分果真如此,50厘米,并不是距离。

第17章 生日

七月初,对于放暑假的学生来讲,美好得如同才用开水泡好的老坛酸菜面。

八月末,对于要结束暑假的学生来讲,痛苦得像老坛吃完后需要洗刷的碗。

可无论是七月初还是八月末,对于一对亲梅竹马的热恋大学生来讲,都是一袋干脆面。见面的机会就跟撕包装袋一样,想什么时候吃就什么时候拆。

我回到家里不过一月,在生物钟还没调得和家里的鸡一样的时候,我就在暗示自己一件事:不要在街上撞见于沁黎和范文毅。

随便看到他俩中一个我都不甚自在,更何况一下看到两个。

我暗示自己的做法是没错的,只是,光暗示自己,不暗示别人,这种暗示终究是错误的。

生活便是这般美好,清晨散步回家,在我一面摇头晃脑走回家一面大声吟唱“北京欢迎你”的时候,俩人手牵手、幸福甜蜜得出现在了我的面前。

夏日的清晨,太阳早早挂在了60度方向的苍空,用着30度的视角俯瞰大地。

我瞥见了地上两道旖旎相依的影子,潜意识告诉自己:你不觉着这有些眼熟、又有些刺眼么?

我的潜意识诚不欺我。

阳光沐浴之下,一个抬头,我就瞧见了迎面而来的这对你侬我侬的情侣。

男的高个俏脸,身材健壮又高挑,上身黑色背心罩着白色polo衫,下身灰米休闲裤。盛日阳光下,他泛着亚麻光泽的鬓发恍惚了我。通身的休闲气派,配着他那双我自小就喜欢的珍珠眼,因微笑而上提的唇线,让我懵懂中将他看成了美国校园里偶然身旁而过、却一眼难忘的高年级学长。

女的小鸟依人,瓜子脸大眼睛。清新的一张素脸,比别人化妆的脸还要好看些。长长的开肩裙裹在身上,显得她身段苗条纤细。厚厚的运动休闲鞋蹬在她的脚上,不显一丝笨重,倒衬得她轻巧健步、步步生莲。她缓缓走着,眼睛从不拿来看路。一面说笑着,一面还拉着男朋友的手臂。话还未讲完,摇晃的手臂就已经将她心里那份欢心和开心传染到男朋友那去了。

我心里有些发堵,自然没意识到自己蔚为壮观得堵在了他们两人面前。

所谓“狭路相逢勇者胜”。

范勇士第一个开口了。

他让我这个路人甲仓惶间粉墨登场了他们俩人有说有笑的剧目。

“方晓菁,你回国了?”

我咬咬嘴唇,心里叫嚣着憋屈。

尼玛,全称啊有木有,路人甲果然都是叫全称的啊偶木有。

鉴于上个星期我才和这人的女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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