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部分 (第1/5页)

“那我呢?”尉迟惇在旁边问道。

“你。。。。”杨元庆瞥他纤细的身子一眼,他是鹰奴,武艺不行,张锦缎的武艺虽然也不行,但他身材却很高壮,只能留下一个。

“你在外围用弓箭冷射,不准人逃脱。”

十名手下一一分配了任务,他们将缰绳勒住马嘴,自己口中咬一枚钱,牵马散去四面八方,杨思恩和刘简带着张锦缎向西面绕去,刘简轻轻捅了杨思恩一下,低声嘿嘿笑道:“那个尉迟好像是兔儿爷,杨刀头对他有点意思,我已经看出来了。”

杨思恩瞥了他一眼,冷冷道:“你小子当心点,我们这个火长可能来头不小,不是一般人。”

“你怎么知道?他没杀过人吗?”

“不是!”

杨思恩迅速瞟一眼身后一丈外的张锦缎,压低声道:“他给我这匹马,马鞍上有编号,我昨晚才发现,竟然是主帅杨太仆的马。”

“杨太仆!”

刘简大吃一惊,他捂住嘴,眼中露出惊恐之色,“你是说。。。。。”

“我怀疑咱们火长是主帅的孙子,还有他那把金鳞剑,只有贵族才有。”

刘简心慌意乱,“那。。。。怎么办?”

“什么怎么办?”

杨思恩狠狠瞪了他一眼,“他娘的,你这个笨蛋,这是好事情啊!跟着他,前途无量,懂吗?”

刘简眼睛陡然一亮,狠狠给了自己一嘴巴,“我这个蠢货,怎么就没想到。”

杨思恩又看了一眼张锦缎,见他神情很紧张,心中不由鄙视,杨元庆也知道张锦缎无用,所以才交给他们二人,张锦缎见杨思恩目光凶狠,不由胆怯向后退一步,不敢听他们说话。

杨思恩又压低声音道:“我也看出来了,尉迟是个兔儿爷,而且很喜欢火长,咱们心里要有数,装着什么都不知道,别他娘的捅出来,没好果子吃,知道吗?”

“嘿嘿!放心吧!我老刘不蠢。”

他们两人向张锦缎一招手,三人加快了速度,牵着马迅速向西而去。

。。。。。。。。

杨元庆带着手下马勺负责东面,马勺真名叫马绍,因头长得很扁,像个马勺而得名,他为人直爽,头脑也不聪明,但人很凶悍,是陇西羌人,身材雄壮魁梧,不亚于杨思恩,两臂尤其长,天生神力,使一把八十斤重的砍刀。

斥候是军队的特种部队,都是士兵中的精锐和特长兵,兵器也不一定全是长矛,很多人参军前都练过武,像这个马勺,入伍前当过镖师,一直使用大刀,不过他今年已经二十五岁,体能不可能再有突破。

他跟随着杨元庆悄悄地摸索到离突厥士兵十几步外的地方,压低声音道:“火长,我的弓箭不行,我就直接突击,砍死四五个突厥人没问题!”

“可以,等我的箭射出,我们一起杀进去!”

杨元庆带着他走到一棵大后,已经可以清晰看见火光中的情形了,他向马勺摆摆手,停住脚步,两人翻身上马,杨元庆抽出五支箭,将四支含在口中,他并不急,等待伙伴们就位。

一盏香后,南面传来一声夜猫子的啼叫,这是胖鱼和贺六发出了暗号,表示他们已经准备就绪,这两人是四组中实力最弱的一组,他们已经准备好,那就说明别人都没有问题了。

杨元庆目光落在那名瘦高个十夫长身上,他旁边的另一名十夫长还是被树枝挡住,这时瘦高个十夫长站起身,似乎要去方便。

就在他刚刚站起身的一刹那,杨元庆拉弓放箭,一箭射出,长箭快如闪电,一箭射穿了十夫长满是黑黝黝卷毛的胸膛,只听一声惨叫,十夫长仰天倒下。

他的惨叫声便是信号,八支箭同时从四面八方射来,各取自己正面的突厥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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