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部分 (第4/5页)

根据这个种族的特性,等级最高的武者通常双腿更健壮,更长,而那些还保持清醒的武者,他们的双腿简直不可思议的粗壮,像经过长期训练的阿拉伯战马,腿上的肌肉盘根错节,如同用钢铁雕刻出来的一样,给人很不真实的感觉。

夜奔一族的武者大腿粗壮无比,但小腿却都很瘦,这样比较利于长途奔袭和提高双腿摆动的频率。

诺兰薇薇也是如此,她的大腿圆润丰满,小腿却修长纤细,腿型堪称完美。

“爹,那个江夏,他醒了。”

诺德一怔,急忙向后看,看清江夏之后他用力挥动手臂说道:“勇士,到这边来!”

江夏不动声色走了过去,刚到桌边,便有一人再也支撑不住,噗通倒了下去,一脑袋撞在桌子角上,当即脑门肿起一个包。

哈哈~

众人没有谁去搀扶,只是笑。

诺德高声道:“好,再喝倒你们三个,这次聚会就可以圆满结束了!”

诺兰薇薇按着江夏肩膀,把他按在木质的椅子上,然后拿着两只足有一公升容量的金属杯,在酒桶里装满刺鼻的烈酒,一杯给自己,一杯给江夏。

夜奔一族喝酒都是用这种杯子直接从酒桶里,在这张木桌周围,足足有上百只被打开盖的酒桶。

“爹,你喝趴下他们不算什么,有本事就把我也喝倒。”

诺德脸色一黑说道:“我可没那个本事,谁不知道你是水晶之血,酒可以让我们喝醉,对你却没有丝毫作用。”

水晶之血!?

江夏猛地一怔,惊讶的看向诺兰薇薇。

水晶之血是一种罕见的顶级超能力,拥有水晶之血的人自身百毒不侵,而且把水晶之血抽出来给中毒之人服用,还能够帮助别人解毒。

事实上百毒不侵并不是水晶之血最厉害的地方,这种超能力最厉害的是治疗,无论体内能量核心崩溃也罢,因为修炼过度而走火入魔也好,甚至是在战斗中身受重伤,这些都能通过水晶之血得到痊愈。

水晶之血号就像唐僧肉,无数人欲求之而不得。

珍贵的同时,水晶之血还是世上最毒的诅咒。

多亏诺兰薇薇是夜奔一族大酋长的女儿,才能够得以保全性命。

假设她没有诺德酋长的保护,一定会被别有用心的人抓起来,关进实验室,每日从她的身体中抽取水晶之血,过着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悲惨生活,更别提什么自由了。

所以说拥有顶级超能力往往并不见得一定是好事,还要有足够的实力自保才行。

诺兰薇薇撇了撇嘴,好像很不高兴的样子,一个人喝着闷酒,但可惜她是水晶血脉,永远也喝不醉,顶多算是跟着父亲凑个热闹。

诺德大酋长对江夏道:“勇士,你能一己之力战胜拥有血玉莲花超能力的人类武神,当真是了不得,也不知你是来自哪一部落?我此前怎么从来没有见过你呢?”

唰~

诺兰薇薇眼睛一亮,双数托着下巴,摆出一副听故事的样子,望着江夏。

武者荣耀,宇宙最高!

文明程度很高的人类尚且对强力武者推崇备至,何况兽族,他们对有能耐的武者简直是崇拜到无以附加。

在兽族,年龄,辈分,全都不论,唯一要论的就是武力!

谁武力高谁就是老大,就是部落的酋长,哪怕只有十几岁也没关系,族人依然会奉若神灵。

听说江夏战胜了拥有顶级超能力的人类武神,诺兰薇薇一直觉得很神奇,对江夏稍稍有些崇拜,所以她打算认真听听关于江夏的事情。

江夏淡淡道:“我的部落已经消失了,只是一个流浪的武者。”

“哦,原来如此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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