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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当的“小姐”正在或已经对正当的“小姐”形成大面积的覆盖——如果是“颠覆”倒也罢了,问题的严重性在于,一笔写不出两个“小姐”,“覆盖”至少在当前的社交生活上造成了一些可大可小的混淆。“小姐”今天剩下的惟一可以安全通用幷且值得信赖的涵义,似乎就只有“女人”了。
“小姐”之贬值,人皆以感慨系之。其曰:世风日下,昔日之敬语竟成一非礼之词。事实上,白话文里的“小姐”二字,基本上是一个文明/西化的结果。其直接的出处,乃新文化运动对英语Miss的借用。有意思的是,古汉语中恰好就有一个“小姐”对应摆在那儿。洋为中用,里应外合,拿来主义一举成功。虽然被赋予了时代气息,但由于“小姐”在字面上毕竟土气未消,故当时亦有好事者嫌“小姐” 之国产化程度偏高,遂群起使用Miss之音译——打开新文###动至1949年之前的各种汉语文本,称“密斯”者有之——“密斯周今天好时髦!”(张爱玲《五四遗事》);呼“密司”者亦有之——“有一天,那个很漂亮的密司杨问我:‘那高个儿,是你的什么人?’”(丁玲《莎菲女士的日记》)?;叫“蜜斯”者,兼而有之——“亲爱的蜜斯苏小姐,生的是不是相思病呀?”(钱钟书《围城》)
张爱玲认为:“称未嫁的女子为‘密斯’也是时髦”。其实无论称未嫁的女子为“密斯”、“密司”还是“蜜斯”,在当时也都是一样时髦的。如果一定要评出个高下来,我认为以钱钟书先生爱用的“蜜斯”为佳,因为除了“信、达”二字之外,还带有味觉的“雅”。丁玲女士选用的“密斯”,则纯属音音译,有点不知所云,有点偏男性化,甚至有可能令人误解为此“密斯”乃“史密斯先生”之名。至于张爱玲以及大部份作者惯用用的“密司”,非但读出不“甜蜜”,反而感觉到某种秘密机关的阴森。
然而,人虽受词语的控制,但词语的创造者始终还是人。我个人在这个问题上的经验是,就是严格区分同一个名词在词性上的界线。比方说,不正当的“小姐”是一个集合名词,正当的“小姐”乃专有名词;不正当的“小姐”通常都是不可数名词,而正当的“小姐”一般则是可数名词。也就是说,当你要用“小姐”来称呼一位正当的女姓时,为了避免不必要的误会,务必请在“小姐”之前冠之以姓——“王小姐”、“沈小姐”或“李小姐”。当然,如果你因为某种不可抗力而不幸置身于某风月场所,为了保住自己的晚节(幷非晚年的节操,而特指“晚上”的节操),除了目不斜视坐怀不乱之外,也不妨尝试先行请教小姐之尊姓或芳名(如果坚持不说,就自做主张给她安一个),然后自始至终地将你身边的做为集合名词的“小姐”予以专有名词化——“王小姐,我不会唱歌”;“沈小姐,我不会喝酒”,“李小姐,我连水果也不会吃”。
无论是“目中有小姐而心中小姐”还是“目中无小姐而心中有小姐”,最微妙的“小姐”永远悬挂在口头之上,运用之妙,存乎一心。病从口入,祸从口出,江湖险恶,大家各自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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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们的小汽车
伦敦皇家艺术学院汽车设计总监哈洛认为,汽车与性之间的关系虽由来已久,不过“没有人喜欢公开谈论它”。的确,谈到不同品牌的汽车,男性多重其性能,而不是性功能。但德国汽车杂志《男人们的小汽车》却在创刊号推出一项民调报告——“不同的汽车品牌和它们的车主的性生活次数之间的关系”。
民调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