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部分 (第2/4页)

余的这处房产给卖了,拿着钱再找个外地媳妇,凑合把后面这几年或者十几年的余生给混下去,反正他自己心里也清楚,他是活不长了,阎王爷曰小鬼,舒服一会算一会儿吧!

第三处房产比较特殊,这里是一座小院,里面连同房主一共有3家住户。而且这是一座私房,更巧的是,这座小院居然就是洪涛的邻居,不过洪涛和这家人没什么接触,也就是见面点头的关系,搞不好连那三家人都认不全。

这家人不是急等钱用,而是生了一个争气的闺女。他们的女儿已经在美国定居了,据说是个女博士之类的高端人才,两口子都移民了。在当地混得不错。现在正催着这老两口赶紧也过去呢,估计是去给他们带孩子。中国人这个传统走到哪儿都不容易改变,就说美国那个地方教育体系是多给力啊,但是不成。中国人一去,还是愿意让自己父母帮着带自己的下一代。

老两口本来是不想去,谁不愿意守着祖产养老啊,这么大岁数了。语言也不通,大老远的赶过去,把这把老骨头也埋在异乡。太亏了!不过天下的父母都是一个德行,尤其以中国人为最,不管你有天大的理由,一听说自己孙子或者外孙子需要自己了,立马浑身都是劲儿,啥祖产啊,啥自行车!全都顾不上了。

所以啊,现在还没结婚没当父母的朋友们,快长点心吧,世界上谁亲也不如爹娘亲,那才是赤果果的爱,一丝杂质都不添,就算是在某些地方和你有不同意见,那也是百分百为了你好,只不过是出发点不太一样而已,对不起谁。也不能对不起父母,让他们过得舒心一点、快乐一点是做儿女唯一能够回报给他们的,其它的东西他们用不到。

写着写着就跑偏,赶紧拉回来继续说正题。

这老两口下定决心要去米国照顾外孙子或者外孙女,在有生之年估计也就不打算回来了,不过他们这所房子可就成了难题了。这玩意带又带不走,卖又没法卖,因为里面还住着两家人呢,这个属于文革时期留下的历史遗留问题,还不能轰走。而且那两家的情况也挺清楚,人家真的没房,单位也不可能分房,按照他们两家的工资,也不可能买得起商品房,就算是两限房也买不起。

其实这个问题挺好解决的,找房管所给调配一下就成了,把那两家人给调到那些无人居住的公房里,双方都不会有意见的。不过话有说回来了,在当今这个社会,让你去当房管员,不光没有任何好处,还有可能得罪同事,并且肯定会有一大堆麻烦等着你,你会去给他们调房子吗?反正我是不会,我能不害人就已经很克制了,这个年头当好人不得好死,什么土壤就长什么作物。

这件事儿也不能怪房管所的人不主动给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这都什么年代了,指望不上这些了。怪就怪那老两口当教授当傻了,光把自己闺女教育成才,却没跟上时代的步伐,结果落伍了。

这个事情解决起来其实非常容易,只要老两口吐个口,答应给房管所的经办人员一笔费用,那两户租客立马就能转到别的房子里去,就算你是在不想掏钱,你睁只眼闭只眼的让买你房子的人掏这份钱不是也一样嘛!

不过这老两口活得那是真硬气,直接就把房管员这个提议给回绝了,并且放下话来,不清楚楚的事情人家老两口坚决不干!如果房管所不能给他们解决这个问题,他们就去找房管局的领导投诉,如果房管局也不管这件事儿,他们宁可把房子荒废了,也不会花这份钱走这个门路,人家活了一辈子,从来没干过亏心事儿,到了到了,离坟头没几步远了,更不能干这种事儿了。

洪涛听完还是很佩服这老两口的硬气,不过也得送给他们一句话,这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啊,您们这是去米国投靠女儿女婿,那边也不缺吃缺住,有没有这所房子两可。如果你闺女等着结婚缺钱,不卖房子就结不成婚,看您老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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