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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o;說到這件事。俊傑、柱國,我這有些崔文升、李可灼獻藥的內幕,你們看是不是整理幾篇文章,登在報紙上?&rdo;

柱國即是石柱子,作為《華夏商報》地主編撰,石柱子也早不是那個落魄秀才,自然也改了名字,叫石柱字柱國。

李彥眉尖一挑,知道汪文言狡計多端。這個時候提出&ldo;獻藥&rdo;一事,肯定別有所圖,聯想到他方才說要攆走奸黨,箇中情由,便一清二楚。

&ldo;這事與誰有關?&rdo;李彥放下筷子,認真地看著駱養性,隨著往日被罷黜的官員大量起復,朝中必然有一番爭鬥。

&ldo;呵呵!&rdo;汪文言也停下筷子,目光掃了眾人一眼:&ldo;聽說。李可灼獻紅丸,可是走通了首輔大人地路子;御醫說不能用,劉大人也說藥效不清楚,也只有首輔允可;事後崔文升、李可灼輕罰,也是首輔大人票擬的。&rdo;

&ldo;好大的手筆!&rdo;李彥輕輕嘆了一聲,揪住崔文升、李可灼,醉翁之意不在酒,而在與此事有關,曾經獨掌內閣多年的首輔方從哲。

公允來說。前有崔文升。後有李可灼,二人皆非御醫。前者乃內監,後者是鴻臚寺官員,都沒有用藥地資格,但是很可能因為光宗自己同意,甚至要求,於是就服用了兩人的藥。

崔文升獻藥,導致光宗腹瀉不止,按理就應該嚴懲,而後更應慎重。

到了李可灼獻紅丸,本被閣臣斥退,但李可灼通過內官,讓光宗聽到了這個消息,在召對時問起。方從哲也說&ldo;不宜輕進&rdo;,奈何光宗不聽,其後有御醫會診,群臣商議,劉一、孫如游都以為非萬全藥,不可輕投,因為李可灼也說了,他家鄉有兩人同用此藥,一人有效,一人受損。群臣差不多都是這個態度,不可輕投,但也沒有激烈反對,於是在光宗的堅持下,還是用了此藥,據說第一顆吃下後,效果很好,當天晚些時候,又吃了第二顆,然後便一命嗚呼。

前後兩次獻藥,本身與方從哲的關係都不大,作為內閣首輔,方從哲與群臣一般,都是猶豫不決,都認為不可輕投,但也沒有堅決反對。

誠然,這也是無可奈何的事情,畢竟群臣不是醫生,藥理難明,御醫也拿不出確切地意思,更何況這些不懂藥理大臣?無論作何選擇,不過是賭博而已。

用藥出了問題,支持則難辭其咎;不用藥而病情惡化,反對者事後也難免為人非議,於是一句不可輕投,成為群臣地不二選擇。

但不作決定,本身也是決定,也得承擔相應的責任,用後世地話說,這便是不作為,用御史王安舜地話來說:醫不過三代,不能用其藥,為什麼不反對呢?

&ldo;這事若鬧得大了,會不會牽連太多?&rdo;李彥想了想說道,雖然就這件事來說,方從哲有過,也夠得上引咎辭職,他只擔心此事會擴大成為黨爭。

明非亡於後金,實亡於黨爭,作為後來人,李彥清楚的記得這個教訓,他希望歷史不要重演。

&ldo;其他人多少會受些影響,卻不會傷害根本,&rdo;汪文言笑了笑:&ldo;報紙上也不用說別的,只要質疑崔文升、李可灼就行了。&rdo;

&ldo;這倒是簡單,&rdo;李彥點了點頭,這樣做至少表面上不涉及派別,而且這件事確實有反省地必要,天子即國家,皇帝的私事也得重視。

也不由感嘆汪文言高明,光宗死後宣遺旨,遍賞群臣,甚至連李可灼也賞了五十兩,御史郭如楚、王安舜等反對。方才改為罰俸一年。

或許,方從哲也知道,若是給李可灼定罪,那麼他的不作為也足以致命,想以此矇混過關,不料他的對手早已將目標對準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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