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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特勒殺了六百萬猶太人,也迄無官方

記錄與依法殺人情形之遺痕,自也同屬「與事實不符」之尤者。願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諸君

子改行去寫歷史,則希特勒將感拜無涯於地下。諸君子其勉之!

我的反駁信登出後,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挨了悶棍,一個屁都不敢放了。可是事情還沒

完,我到底出不出境、去不去美國的問題,還是成謎,美國大使館的邀請雖然早已是明日黃

花,但把李敖請到美國去的念頭,卻大有人在,我三姊就是此中健者。她不讓我知道,就為

我申請到移民名額,美國在台協會通知我後,我大模大樣,理都不理。一拖好多年後,美國

在台協會一九九七年十月二十九日給了我最後一信,說再等你李先生一年,你再不來,難得

的名額恐怕就得取消了。可是我還是不動如山。此中原委,一個插曲道出了一切:

一九八四年,美國在台協會文化中心的頭幾何龍(davidhess)下帖子請我晚飯,我謝

絕了,八月十六日,我寫了一封信給他,這信清楚說明了我對美國的態度:

你的請帖收到了,抱歉我不能參加你的晚宴。

二十年前(一九六四年五月十八日),我收到發自貴國大使館高立夫(ralph

nclough)先生的信,邀請我訪問貴國;兩星期後(一九六四年六月一日),我又收到林諾

華(lynn hnoah)先生的信,洽商訪美細節,但是我沒有成行。沒有成行的原因有兩個:

一個是國民黨刁難我的出境,他們要跟我「交換條件」才讓我走,但我拒絕;另一個是我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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