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8部分 (第2/4页)
的多重竞争将愈演愈烈。等火药足够、等火药桶盛满、等适当的摩擦恰好出现,世界大战,或将不只是一个传说。
会议上,张宇发表的最后一个意见很像家常调侃,他说道:“低调做人,高调做事。面子丢了可以找回来,甚至加倍。但前进的方向丢了、命丢了,就再也找不回来了”
次日,共和国外交部举行例行记者招待会,会上外交部新闻发言人回答了记者很多的问题,在涉及到发生在共和国外交部外一记在日本驻华大使馆外的一系列事件上,该发言人声称所有的肇事者都将受到共和国相关法律的惩处,共和国在这一方面是坦诚而又公开的。
因此,无论是在共和国外交部外闹事的日本浪人,还是在日本驻华大使馆外做出过激行为的国人,都将受到以治安管理法为主的法律惩处,不少人将为此被拘留教育十五天、处一百元罚款,但日本人由于非法冲击了共和国政府机关,并焚烧了共和国国旗,依照共和国的国旗保护法和刑法,这些日本浪人将受到至少十年左右的有期徒刑处罚,而且不得保释。同时完成拘留和服刑之后的日本浪人,将以最快的时间被遣送出境,并以不受欢迎对象列入禁止授予入境签证。
但就以为法国记者问道为何中国焚烧日本“国旗”之人,却不会遭受任何惩处,大部分人都只受七天的拘留教育以及一百元的治安处罚金,这个问题的回答就颇为艺术性。该发言人声称,中日两国并未签署任何形式的法律引渡条例,在大街上焚烧自购布匹的国人,虽然触犯了消防法规,但已经接受了消防机构教育,以后他们再也不会在大街上焚烧遗弃的垃圾,况且日本政府并未颁布国旗保护法,共和国没有任何理由处罚在街上踩了并焚烧了自家白布的公民,因为他们已经接受了足够的消防知识和法规教育。
这样一个回答,真的是让不少外国记者当场爆笑,堂堂大日本帝国的国旗竟然到了中国人的手里,就成了垃圾。虽说是自行购买的白色布匹和红色油漆,但制作出了的东西的的确确和日本的国旗近乎神似,但日本政府尤其是领事馆却根本找不到任何理由向中国政府抗议,难道中国人不能够烧掉被油漆“毁掉”的白布?难道在中国的大街上烧掉一块破布,根本不可能把使馆给引燃,还需要日本使领馆来大声抗议?
在共和国外交部外做出种种侮辱共和国行为的日本浪人,共和国没有秘密关押并处置他们,反倒是让公安机关依法向检察院提起案件移交,然后由检察院向共和国最高法院提起了公诉,在世界各国记者们的瞩目下,检方律师搬出了共和国的一大摞法律法规,这些早就熟知于人心的法律,其中最牛的当然是刑法和国旗保护法,最轻的也是治安管理法,公审大会在1940年的最后一天完成。
次日,也就是1941年1月1日的世界主要各大国家报纸上,头版头条就是——“谁敢抗议?”
第九十四章 中德军贸
第九十四章中德军贸(万字大更,求月末支持)
上帝欲使人灭亡,必先使其疯狂。
1941年2月13日凌晨…,情人节前夕的伏尔加河河畔,冬天留给大地的冰天雪地还尚未褪去,在彼尔姆至乌法的苏联红军防线前沿,便响起了一阵又一阵的轰响,好似春雷阵阵一般的响动还未传熟睡中的红军耳边,前沿观察哨更是彻底木讷了。因为他们看到视线的尽头,出现了一条粉红色的彩带,天空中传来一阵尖锐的呼啸,还未等他们发出炮击的警告,一枚枚呼啸而来的重磅炮弹便打破了大地的最后宁静。
发出了阵阵“呜~呜~呜”尖叫声音的炮弹,猛然的撞向了红军的阵地上,沉沉的黑夜中不时闪出一阵又一阵的剧烈爆炸亮光,在骤亮的那一刹那,可以看清前沿阵地上被炸得四处乱飞的木桩、铁丝网、沙袋,光影之中一座座营房也化为了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