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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萬嗎?」二青思考很久後,咬牙道:「好,五十萬,律師你一定會全力以赴對嗎?」
曹雲道:「我們是有基本職業道德,而且幫助你爭取越多的遺產,我們也會得到越高的聲譽。」
接下去就是客串文員的高山杏列印委託合同,雙方簽字,二青會在24小時內,將五十萬轉入律師所帳戶。不能直接收客戶現金,否則就屬於逃稅。諸如小吃店,小賣部這樣收現金的,他們通常是定額稅。千萬不要小看稅局,不少城市已經將私人帳目納入監控範圍,針對的就是現金髮工資的避稅人群。
高山杏客串曹雲助理送走了二青。回來見曹雲還在看資料,問:「有想法了嗎?」
曹雲道:「策略還是早先我們說的那套策略,只要正房那邊狗咬狗,我就會想法弄點錢。再者雖然青青不是太郎的孩子,但是就此說青青沒有繼承權,那也太早了。假設二青同意40%的佣金,我很可能會激進,努力幫二青弄到繼承資格。但是既然是一般委託,就不用那麼賣命了,拿一千萬還是比較輕鬆的。」
高山杏道:「曹雲,我發現二青說話時候,有些背稿的感覺。」
「是,我也發現了。」曹雲道:「二青的用詞很斟酌,怎麼說呢?在回答我問題的時候她很正常和普通,在敘述的時候,她的言語更偏向文字用詞。不過,二青是東唐大學文科畢業生,有一定的文學功底。事先將事情先寫出來,慢慢斟酌是有可能的,不算什麼疑點。」
「接下來怎麼做?」
「知己知彼才能百戰不殆。」曹雲道:「我要召喚寒子去了解正房那邊的情況,同時要做好上庭的準備,這次上庭前,必須保留王牌在法庭上炸響,才有可能讓正房等繼承人和我們協商和解。」
曹雲拿起資料看了看,而後拿了幾根筆在紙上畫了幾下,選擇了其中一根,將四人證詞中的一千萬,改成了三千萬。
(東唐和高岩市繼承法不一樣,特別是配偶,後續章節會說明。)
第五十六章 邊角料計劃
高山杏忙阻止道:「你這是在偽造證據。」律師偽造證據,輕的丟執照,重的入刑,比常人做偽證後果要嚴重的多。
曹雲解釋道:「首先這是複印件,不是證據,其次,這幾份證明完全沒有法律意義。它的作用只是我們談判的籌碼。律師談判,首先要把價格開高,比如你想得到五千元的賠償,一定要開十萬元,而後努力從五千出發,將事情放大。運氣好的話,法官會感覺你確實有些道理,不賠償說不過去。但是十萬太過份了,這時候協商時,法官表明態度,從而影響對方的態度。」
重點在於協商,協商的意思是,請雙方讓步,同時也會顧慮雙方的利益,如果一分錢不賠,原告是不可能協商的。所以一旦被告要求協商,代表原告會獲得補償,是多是少另外說。還有法官不會很願意為了一個案子多次開庭,會傾向原告獲得賠償的建議。被告律師在一定情況下也不願意過多的浪費時間,也會勸說自己的委託人:對方有一定的籌碼,加上法官態度,多賠少賠總得賠,否則就不能稱呼為協商。
曹雲道:「這個案子在出庭之前需要準備很多材料。」
高山杏好奇:「如果不協商,把官司打到底會怎樣?」
曹雲想了一會:「這個判斷很主觀,和律師在法庭的發揮,還有法官本人的姓格態度有相當大的關係。法律條文白紙黑字寫的很清楚,就是出現了似是而非的情況,才會產生官司,律師的重要性就在此,要把自己的優勢放大,要將自己的劣勢藏起來。」
高山杏明白了:「如果我們要一億兩億,對方肯定要搏。如果我們只要一千萬,他們也不想把官司打到底,否則萬一輸了官司,青青就變成合法繼承者,要分走更多的蛋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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