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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茹對花瓶進行投保,保險公司聯繫拍賣行,拍賣行派遣聘請查驗花瓶是否為拍賣行賣出的花瓶。
(有讀者說,保險公司不會看真假,比如對汽車投保,不會理會是不是泡水車。但古董,字畫類並非如此。比如有人有個真壺,壺是壞的,他購買了另外一個真壺,投保三百萬。他將壞的壺摔碎,保險公司就必須賠償三百萬。不能說全部,部分保險公司在投保時候,古董,字畫類都經過鑑定後投保。這規則是蝦朋友說明,未必會對,畢竟蝦沒買過古董。)
內鬼被捕後不久,拍賣行報警稱張倩失蹤超過48小時。警方查詢到張倩的出境記錄,桑尼申請搜查令對張倩住所進行搜查,在電腦里找到視頻資料。同時警方發現張倩妻子在三個月前已經出國,花瓶被白茹拍賣走後第三天,張倩妻子離案帳戶出現三百萬美元的不明入帳。
天下當鋪既然收買張倩拿到花瓶真品,為什麼還讓竊賊盜竊花瓶呢?桑尼認為,竊賊和天下當鋪應該是沒有關係的。竊賊知道有這單價值五百萬美元的生意,所以才會想辦法。但沒想到自己盜竊的目標竟然是贗品。
曹雲和南宮騰飛不吭聲離席,坐到一邊打電話讓人查詢法律資料。
贗品花瓶是不值錢的,假設贗品花瓶價值兩千元,投保五百萬,保險公司只會賠償兩千元。按照保險法規定:超過物品價值的保險金額是無效的。另外贗品花瓶沒有被盜,所以保險公司是一分錢都不用賠償。
但是現在只是桑尼根據目前線索的推斷,在張倩還無罪情況下,其工作期間簽署的文書有效。保險公司認定書是有效的。內鬼證明有盜竊案發生,無法證明竊賊是拿走真花瓶,放上假花瓶,或者是發現花瓶是假的,沒有動假花瓶。保險公司似乎又必須賠償。
本案首先需要先對張倩進行認定。要對其認定,首先要先抓到張倩。按照情況來說,應該把案子交給國刑,由國刑和目標國家交流溝通,將張倩引渡回東唐。
這裡出現一個無比巨大的問題:張倩已經死了。張倩下飛機後,妻子開車接他,兩人也許很興奮,也許做賊心虛,結果發生交通事故,雙雙喪命。
警方目前有線索,有證據,但是結果完全依靠推斷和推理,沒有直接證據支持警方的推理。比如電腦里有兩段視頻,不代表張倩把兩段視頻放在一起。就算張倩把視頻放在一起,只能證明張倩這麼幹了,還是不能證明張倩移花接木。
另外一邊,工作室盜竊案。根據內鬼供述,在某月某日竊賊進行了盜竊。竊賊事後聯繫內鬼,說花瓶是假的,錢已經打到內鬼帳戶。但竊賊不作證,這句話是不能成為證詞的。也可能竊賊反偵查,故意這麼說,實際上竊賊已經拿走了真花瓶。
「越來越複雜了。」曹雲道:「張倩現在死了,白蝦拍賣乾脆把這事認了,事情就結束了。畢竟是白蝦拍賣出的問題。」主觀推理,張倩肯定有問題。
南宮騰飛道:「如果警方開出結論說張倩利用工作之便盜竊花瓶,並且賣給了『黑死』,那麼拍賣行肯定會承認警方的結論。」
桑尼:「這結論開不了。張倩把花瓶賣給天下當鋪,天下當鋪不可能出面作證。我必須查到天下當鋪的戶頭,證明天下當鋪給張倩妻子匯款三百萬美元,這樣才能證明是張倩作案。張倩死了,沒人知道真相。他離境理由很多,很可能是他逃亡國外,享受美元。但也可能是厭倦了日常工作,得知自己老婆賺了一大筆錢,出國發展去了。」
桑尼:「本案兩大證人:一位是竊賊先生,一位是天下當鋪,你們誰能找他們來作證?另外,就算他們作證,法庭會採納他們的證詞嗎?」
曹雲抓頭髮:「這是逼死我們的節奏。」現在連質疑白茹都不行了,就算得罪白茹也拿不下官司。最後法院總得給白茹一個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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