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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oo3年…2oo5年,集训监区是4ooo元…8ooo元;医院与伙房两个监区是8ooo元…12ooo元。这份材料还缜密地计算出,监狱在减刑、假释、贩卖工种三个方面,每年“集体索贿”金额高达1ooo多万元,此外,犯人用于摆平违法违纪违规的费用每年也以百万计。
前刑警队长的回忆
1998年5月,曾任茂名市茂南区公安分局刑警队长的林振基进入茂名监狱服刑,分配在七监区,此前,他以“绑架勒索罪”被茂名市中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
根据广东省高院于1998年3月做出的刑事裁定书,林振基一案的大致情节是:
1994年春节期间,居住在茂名的广西博白县人梁十五等认为博白县文地镇的曾贵有诈骗、盗窃、销赃摩托车嫌疑,于是萌了找人去捉曾贵以捞取好处的念头,春节后,梁十五纠合茂名公馆镇三台岭村村民柯亚武,提议由柯找人抓曾贵,柯向时任茂南区公安分局刑警队长的林振基与副队长徐万声报告梁某所讲情况,林振基让徐万声带领干警吕某、黄某以及梁、柯前往广西抓人,曾贵逃走,被吕某开枪击伤,曾贵被带回茂名医治,由柯亚武与茂名公馆镇逢地屋村民吕伯兴看守,其间,吕、柯、梁商量向曾贵要钱赎人,后来,吕伯兴、柯亚武、林振基、徐万声等共六人将拿到的2o万元分掉。
林振基6o岁了,出狱后一直在外打工,现在则在茂名一家酒店做守夜工作。8月11日,他在家中向本刊记者回忆往事,他认为有人在刻意“搞鬼”,但是,无论怎么,他还是得到了13年有期徒刑的惩戒,于2oo3年出狱,在茂名监狱共度过6年光阴。包括林振基在内,该案共有5人以“绑架勒索罪”判刑,副队长徐万声获有期徒刑第六监区服刑,2oo4年出狱;田伯兴与柯亚武分别获1o年与第七监区。
像其他犯人一样,入狱后的头几个月,林振基也要做工,先做灯饰与马赛克,后又做手套,很快,在监狱领导安排之下,他开始做一份内勤工作,也就是“统计”,负责七监区犯人出工收工、调入调出的人数,以及内务卫生。林振基在这个职位上做了6年,显然要比辛苦做工的那些犯人幸运,林振基说他并没有为此花钱去买,他坦承这是由于“原来特殊身份的影响以及原单位领导的出面关照”,否则的话,一般犯人要想得到这个岗位,“9o%是要买的。”
在每个生产监区,做工之外,犯人有不同的岗位安排。“网特”事件中的那份举报材料很详细地介绍了茂名监狱七个生产监区“工种索贿所得”,材料称,每个监区有内勤犯5…8名,各7ooo元;有工场办公室卫生员1名,7ooo元;有“洗而所”(记者注:原文如此)1名,5ooo元;有擦干部皮鞋岗位1名,5ooo元。
在茂名监狱,1…6监区主要从事皮手套生产和毛衣生产,第七监区则从事藤编家具生产,第八监区,主要从事牛仔裤生产。根据那份举报材料,在手套分队,设管理员1名,6ooo元;统计员1名,5ooo元;车台生产管理员1名,6ooo元;介皮台(记者注:原文如此)管理员1名,6ooo元;机修工1名,5ooo元;分队搞卫生1名,5ooo元;质检4名,各4ooo元;烫台3名,各3ooo元;翻成员手套5名,各4ooo元。在毛织分队,设统计1名,6ooo元;管理员1名,6ooo元;机修1名,5ooo元;打毛员4名,各4ooo元;查补台6名,各4ooo元。
同在第七监区服刑的林振基的同案犯人柯亚武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也回忆说,“做管理的‘事务犯’是要送钱的,送监区长要5ooo元,送监狱长,则要1万元。”
“里面可以贩卖白粉”
53岁的柯亚武现在天津打工,他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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