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部分 (第3/5页)

有时候我会很无语,看着这两个活宝,一唱一和。

“老爸,拜托~~~我都26岁了,你还宝来宝去,隔壁邻居听了二十几年,鸡皮疙瘩都掉了一尺那么厚了。”

老妈正在得意中,老爸则是一脸无辜。

“老妈,你也别得意,你的梁晨呀,梁晨噢,梅叔叔家都改叫梅景,梅景。害的我被景书哥哥念了好久。”

“多配的名字吖!”老妈还在为这创意而得意忘形。

“梁晨梅景!亏你们也想的出来。”我又翻了两个无语的白眼。

今天一大早老妈就拉着我去逛街买餐桌。在家具店看了两个小时,老妈才挑中一套原木色的方桌,然后又是一轮选妃子般的挑椅子。我穿着宽遢遢的早已被我当睡衣的运动裤,没想出远门的。实在是无聊的慌,就直接坐上去市区的巴士。

我在商业街上来回逛了一圈,没有任何吸引我的新品,正在发愁下一步要做什么。恰好路过献血车,终于把我的血给献了。去年刚从阳朔回来的第二天,我就拉着小家去市中心的血献血,结果被告知A型血库存太多,暂时不需要。第一次知道并不是你想献血就可以献的,你想献,也得人家需要才是。

就好像爱情一样,并不是你想要爱,就可以爱,也得别人接受才可以。

梁晨宝啊,梁晨宝啊,你怎么又跟爱情扯到一块去。

我在献血车上,认识了一个人。他叫李好,一个志愿者。。 最好的txt下载网

第一章(4)

在阳朔的时候,梁晨宝有去参加支教志愿队,她本以为在家里这个地方,要参加这样的义务活动估计是不大可能。

没想到踏破铁鞋无觅处,那人就在灯火阑珊处。借用一下这句话。

偶然间她就撞进他们的世界。

她加入了一个目前专门为血站服务的志愿者团队。

这是一个由形形色色的人组成的队伍,参加的首要条件是要献过血,除非个别人血液不合格或不合适献血的。

不久后,李好带她参加了一次聚会,她认识了这个志愿团队的大部分成员。

“奶奶”,“芭比娃娃”,菜菜,还有酒鬼叔叔。

不过这个聚会,让晨宝有点失望,后面来了个女生,气质颇佳,可是尽是找她拼酒。弄得晨宝有点尴尬和莫名其妙。

一顿饭居然可以吃5个小时,她都快打瞌睡了。不停地安慰自己,下次再也不来这样的饭局了。。

她有点怀疑这个组织并不是她心中认知的那样。

或许只是一群有大把时间可以浪费,并且有点孤独的人们,找到一个理直气壮的理由,聚在一起消遣时光。

如同很多拼游拼吃拼玩团。

那女生叫梁晨宝“小妹妹”,她说:“你很脸熟,我仿佛在哪里见过你。”

梁晨宝不过是一个平凡女子,一定同许多人类似。她是这么想的。所以那女生才会有点“似曾相识”的错觉。

她可以确定自己从未认识她,在这之前。

晨宝看着那女生,她手上戴着一枚碧玉手镯,头发歪歪绑着,一副黑款眼镜架在鼻梁上。她捋了捋外套的长袖子,边喊着饿死了,边吃菜喝酒。

她的性情外向开朗,直接好爽,如果不带着点咄咄逼人,晨宝会喜欢这样的朋友。

“这是你的新女友?”她问李好。

她叫齐灵灵,比梁晨宝小一岁,她说:“你一定没结婚,所以就是比我小,叫你小妹妹不过分。”

她的儿子,今年6岁。

而梁晨宝还是她爸爸手心里的宝,她就像一个偷偷穿着妈妈的高跟鞋,涂着口红的小孩子,假装自己是大人,还只是个不愿意长大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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