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8部分 (第2/5页)

比自己好。

何邦维摇摇头,还真是没看到一个生物的出现。

女孩转了九十度。重新换了个方向前进。

这次大概是人品问题了,她这一路上还是没有丝毫发现。

“羊羊,你来选个方向,凭直觉!”乔思挥舞了一路的长剑,有点累。

何邦维点头,依旧是手夹两块石头,走在前面用手掌开路。

他用手掌比女孩用长剑还要快很多,树枝灌丛犹如被锋利的砍刀砍过一般整齐倒下。

换了个方向,没走出二十步,两人面前就出现了一只生物——一只个头不大的灰狼。

乔思往何邦维后面靠了一步,她虽然学了功夫,但直面丛林里的野兽还是会害怕。

“这个行不行?”何邦维打量了一下这只从灌丛里出来警惕盯着自己两人却缓慢往后退的灰狼。

“是母的吧?”乔思在羊羊后面看了看半个身子已经退回灌丛的狼。

“先留下再说,不是的就尝尝狼肉。”何邦维右手一挥,灰狼倒地。

“你这手飞石的功夫也会教给我吗?”乔思对羊羊这手能用飞石击碎监控摄像头的功夫早就很感兴趣了。

“只要你能学会,教什么都行。”何邦维对乔乔自然不会藏私,事实上,他对两个徒弟同样没藏私,都是教给他们最适合他们身体资质的功夫。

晕倒的灰狼被何邦维从灌丛里拽了出来,略微检查了下,对两步外的女友说道:“运气还不错,母狼,好像有奶。”

乔思纳闷了,怎么自己走在前面找了一圈连个鬼影都见不到,羊羊这一走前面,没几步就能碰到带奶的母狼。

这什么狗屁直觉真的有效?

听起来真的不太科学……

女孩眨眨眼睛,困惑不解。

她看着羊羊从腰间撕了一条长条状鹿皮绑住了母狼的嘴巴,然后把它扛在肩膀。

“走吧,满载而归。”何邦维扛着母狼的形象有点逗。

乔思走在羊羊身边,用手摸了摸母狼的皮毛。

“狐狸喝狼奶吧。”她不太确定。

“饿了肯定喝。”何邦维边走边道,“你要不要给那只狐狸起个名?”

“嗯……要。”乔思跟着羊羊走在回山洞的路上,“叫什么好呢?”

狐狸,狐狸,女孩本质有点文艺,心里第一时间想到的是关于狐狸的诗词。

杜甫好像有一首说,“狐狸何足道,豺狼正纵横”,嗯,不好不好。

白居易的“头变云鬟面变妆,大尾曳作长红裳”,嗯,不太应景。

一时间,女孩有点起名困难症。

走了一会,眼看快到山洞了,她忽然眼睛一亮,“有了,就叫这个了。”(未完待续。)

第二百一十四章 森林之日常(三)

“叫什么?”何邦维有点好奇。

“哈哈。”乔思答道。

“你笑什么?”何邦维纳闷。

“我没笑,名字就叫哈哈啊。”女孩瞥了他一眼,“真没默契啊。”

何邦维:“……”

乔思曾经有辆价值不菲的雅马哈r1,很久没骑过,如今估计也不在了,她刚才一转念想到那台摩托车便决定用它牌子的最后一个字来命名小白狐,算是做个纪念。

“这名字多好啊,还喜庆。”乔思对自己起的名字十分满意。

“那你以后不能笑了。你一笑,我还以为你是在叫那只狐狸呢。”何邦维说道。

乔思:“我可以‘嘻嘻’的笑。”

何邦维:“……”

“你可以笑成——哈哈哈。”

乔思大笑:“哈哈哈哈哈。”她这下真被逗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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