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部分 (第3/5页)
“但是你已经动了心思,动了心思就是死罪!”
“没有,没动心思。”
“怎么证明?”
“这…如何证明?”
“要不你把心挖出来让我看看,要不你就再让我生个闺女。”
“不可,你生完潮儿身体已经很虚,太医说你近些年不可再孕。我们有了潮儿就够了。”
“我不,辛潮都七岁了,我早没事了,你们都是一个鼻孔出气,我的命好苦哇,老公要找小三,儿子又不理我,想要个小棉袄也得不来,我死了算了。”
“天歌…”
“哼。”
“依你。”
“真的?那你快上床!”
猩猩,我的师兄、我的老公,今年已经三十九岁了,他前些年与我说想要蓄须,被我无情的痛批了一顿,胡子是老头子留的,中年男人正有魅力之时留个胡子显得老里老气脏兮兮的,他当时没说什么,但对留胡子的事念念不忘,过了几日又提起,说自己年纪大了,身居高位,胡子显得稳重,我说留须不留人,你留胡子咱俩就离婚。这话没什么震撼力,他听我说了多年,早已听麻木了。
我生完辛潮四个多月后,终于被他推倒了一次。
那天晚上下着小雨,他一直没进屋,就坐在外面亭子里喝茶,喂完奶后辛潮便被嫣然抱到隔壁睡觉了,他进门来时,我衣襟还大敞着,我起身想喝点粥,被他一把掼在了床上,当时我惊恐莫名以为他走火入魔症状又出来了,直到他撕掉我的衣服,激情似火的覆盖我时,我才明白,一年多了,这孩子实在忍不住了。
他有些粗鲁,像我以前常干的那样咬了我的肩,我很疼,可心里却是满满的欢喜,热情的回应换来了他更为激烈的动作,那一夜,莲院卧房里的春光爱意旖旎到了天明。我会永远记得这一天,第一次被他推倒的这一天。
我们如天下千千万万的寻常夫妻一般过着寻常日子,吃饭睡觉工作教子吵架和做爱做的事。他越来越稳重成熟,人到中年,魅力仍然有增无减,身姿仍然英俊挺拔,他以前在我耍赖撒泼的时候常常以沉默相对。日子久了,也学会了与我对上两句,因为我不喜欢和木头吵架,于是他就变成了人。他的眼睛每每看向我时仍是星光点点,情意绵绵,我总是抵抗不了他的凝视,一见他定住目光瞧我,我便没骨气的歪倒在他怀里。
我今年三十五了,到此世间已整整十年,春晓说的没错,我已忘了古天乐长什么模样,我的心里现在只刻了两张脸,爱人的脸,儿子的脸。往日种种如过眼云烟,谁人不曾年轻过?谁人不曾冲动过?谁人不曾做过些让自己遗憾的事情?谁人又不曾经历过人生风雨?
有的时候我会问自己,如果能提前一天知道在那个炎热的下午,我将从蓝江游泳馆穿越,我还会不会接受春晓的挑战。
想了很久也没有给自己一个满意的答案。人在经历过不同的生活之后,思想也会发生巨大的转变,相对于一段充满未知数的旅途,那个时候的我可能更愿意选择老实的呆在父母身边。可惜老天没有给我一个未卜先知的能力,我只能接受他为我安排的命运,我被动过,挣扎过,寒心过,愤怒过,也开心过,肆意过,深爱过以及幸福着。无论我身在哪里,都逃不掉自己的宿命,这已经不分古今,只是必走的人生之路罢了。
我的路还很长,猩猩与我互许了一辈子,也许以后仍有许多不顺心,许多坎坷途,许多意想不到,但只要他牵着我的手,温柔的看着我,我就能勇敢的迈向前方。
我不苛求来世,我只要今生,爱着他的爱,梦着他的梦,快乐着他的快乐,幸福着他的幸福!
十年,不短,不长。是一个句点,也是一个起点。(正文完。)
钉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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