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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裡他又回到了十六歲。
屋子中很暗,很空。有淡淡的血腥味,向著窗戶的方向飄去。
他一把將窗戶闔上,不讓那血腥味再擴散出去。
透過窗戶的一點光線,能看到床上躺著一個男人。一朵巨大的血花,在他的胸口綻放開來。
那人的年紀已經很大了,頭髮灰白。他衣著華麗,那一身金銀絲織的羽衣價值千金,那一雙玉龍緙絲蟒靴價值萬兩。可那還不是他身上最貴的東西。
他最金貴的是,是那一張嘴。
他能坐到這個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國師位置上來,靠的正是那張可以卜算國運天命的嘴,和道貌岸然下的一副骯髒狠毒的心腸。
可如今,那張嘴,再也說不出任何泄露天機的讖言了。
死人是說不了話的。
屋子的角落裡,還有一個身影藏在陰影里。
顧扶風走過去,見那女子全身不住地顫抖,面色如紙一般蒼白。他扶起她來,見她連站都站不穩,便將她攔腰抱起來,走到門口才把她放下來。
&ldo;燼衣,你該回家了。忘掉這裡發生的一切。也,忘掉我。&rdo;
女子抬起頭來,臉上淚痕遍布,眼神發愣,似是受了刺激,精神恍惚。
他也不管她有沒有聽懂,便打開門將她推了出去。
他回屋取了自己的佩劍,走到床前,拔劍出來。
那佩劍雕刻著繁複的圖案,正中鑲著一顆耀眼的黑珠子。
他做完一切,便出了房門。從屋門到院子正門,一共四十九步。
四十九,是個好數字。
人死後七日一祭,共祭七次,也是七七四十九天,方能算徹底斷了此生塵緣。
他舉劍,走完這四十九步,也殺光了這院子中的十二個門仆。如此,也算是徹底了斷了所有前塵。
出了這道門,從此他就不再是嶸劍閣十二劍士之首。而是大逆不道的弒國者,是整個南蒙帝國的敵人,也是七國全境通緝懸賞的罪大惡極的逃犯。
他已經忘記自己是如何躲過一波一波的官兵追捕,如何從一次一次的廝殺中死裡逃生的。
他只記得有一天,他從一匹驚馬的蹄下救了了一個小女孩,逐日的疲憊讓他不堪負荷,所以沒躲閃及時,被那馬踢中了小腿,腿骨當時就斷了。
可他看那孩子哭的梨花帶雨,十分可愛,便強忍著劇痛朝她勾唇笑了笑,又把剩下的唯一饅頭給了她,哄她開心。
可後來,他拖著傷腿剛走出長街,卻見一大群官兵將他團團圍住。兵荒馬亂中,他瞥見了人群中一個小小的身影,提著稚嫩的嗓音指著他大喊,&ldo;就是那個人,他是壞人!叔叔你們快殺了他!&rdo;
可他不能怪她,他的通緝令貼得滿城都是,鬧得整個帝京人心惶惶。但凡是個人見著他,肯定都會害怕。
世道變得好快。
曾經他在南蒙還是人人稱頌的扶風公子,是嶸劍閣最為驕傲的天縱奇才,連已經退隱的虛沌道人都說&ldo;此子天資驚世,百年難遇,來日必將名震武林,重寫今世江湖&rdo;。那時他的故事在國都盛歌城中廣為流傳,惹得無數男子妒羨,無數女子暗自傾心。
而今他東躲西藏,四處逃竄,被官府追擊,被同門追殺,還被百姓們扔過菜葉子,砸過雞蛋,就連他的畫像也被眾人踩萬人罵。
他的身上永遠布滿傷痕,舊的未愈,又添新傷。因為不敢再輕易露臉,所以他罩著風帽和披風,天氣熱了,傷口捂得發炎潰爛,他就拿刀剜去生膿的地方,重新包紮好。有時傷好不容易快好了,他被人追得急了,只能跳進水裡躲一躲,傷口就又潰爛了。
這樣的日子似乎過了好久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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