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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恐怕不好解釋。&rdo;

孫承宗、朱延禧等人也覺得很奇怪,按說此事影響最大的還是李彥,然而他卻像沒有事情似的,對此並不在乎。

他既然不在乎這等惡名,難道說真有那樣做的打算?孫承宗讓這個想法給嚇了一跳,不由自主地抬頭看了李彥一眼。

&ldo;謠言止於智者,隨他們說去吧,&rdo;李彥笑了笑,趁機提出制定一個對言論的管

。李彥認為,士大夫和百姓皆享有言論的自由,他政,也可以指摘官員;所謂言論包括口頭的表達,以及通過報紙、刊物這樣的出版物,凡是信息的傳播,都可以囊括在言論當中。

民眾在享有言論自由的同時,也必須遵守朝廷法紀,不得以言論中傷他人的合法利益,否則即為誹謗,將依法懲處。

李彥提出的這個言論條例,也在內閣中引發激烈的爭論,顯然大家都不認同無論貴賤,都可以享受言論自由的權利,更不能接受市井百姓對於一品大員的指摘,朱延禧認為這並不合乎綱常倫理。

李彥則從儒家的經典中,找出很多的例證,以說明她提出的這一點,有充分的理論支持,並非標新立異。

爭論先是在內閣中發生,隨後李彥和朱延禧都在和華夏社的報刊上發表文章,隨後引發更多人的討論。很顯然,辦報已經能夠在報紙上發表文章的,大部分還是讀書人,所以他們的觀點自然希望言論可以自由,但是老百姓也不能隨意指摘官員士大夫,簡單來說,還是要有個上下尊卑。

李彥自然也不望自己的觀點一下子能夠被接受,所以他也贊同對言論條例進行修改,在這一條例中,允許士紳辦報,並對言論的權利和管理都作出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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