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瘦小的身形,我不由的恐慌起来。既然都可以化虚了,那么江湖道的这些俗物,根本就引不起他的注意力。
他现在在意的,只有一样东西。
九龙。
正文 第三十四章 天人庙
老秃驴来封步山要干什么?
就算是要灭了御兽门,也不至于这般劳师动众吧?
我隐身在包子店养伤,虽然没人知道,但我相信至善如果想知道,他一定能查的出来。
而且,我的身体还没有恢复,他要杀我,真的很容易。
就算是恢复了伤势,又能有什么用呢?
傻子都知道,偌大一个佛门,不会只有至善一个神话境强者,那些个长须白眉的老秃子,一看就是实力不凡,说他们个个是神话境,我也信。
我的出身不一样,一路走来,遇见的都是些江湖道的高人。神话境的见了几个、无为境的杀了几个、解脱境的也被使来唤去。
虽然看起来他们不怎么稀奇,但是对于俗世人来说,他们就是神龙见首不见尾、只存在于神话传说之中的人物,难得一见。
就算在江湖道,无为境的高手也是很少见的,更别说是神话境强者。除了至善这个喜欢出风头的老和尚外,没有哪个神话境的强者会故意亮明自己身份。
平日里,无为境的高手已经可以算作是江湖至尊,无敌的存在了。
但是,神话境的强者不出世,并不代表他们不存在,如老板娘这般,随意隐居在一家包子店,谁能想到她是世外高人?
世人应该拥有敬畏之心,这句话灵虚说过,我觉得有道理。
在现代文明的教育下,现在的年轻人追求自由,崇尚科学,而且鬼神不敬。我以前也是这样,但自从进入江湖道后,我就明白了这个世界真的有许多人类没有触及到、或者是科学理论解释不了的事情。
那些强大而神秘的力量,也许就是某个神话境强者不小心造成的。
在他们面前,我如蝼蚁般渺小、弱不禁风。所以,我懂得敬畏、懂得尊重别人、懂得借助别人的势力,让自己更好的活下去。
至善一直在帮我,这不是借助,而是他自愿的。他或明或暗的推动着我的脚步,如果不是老爹的出现,我几乎可以肯定,现在的大联盟,足以让我站在俗世的巅峰,笑傲众生了。
有时候,我甚至怀疑,老爹到底是不是我的亲爹?他对我,还没有至善对我好。
最起码,至善在我最困难的时候,帮过我,哪怕这件事情同样对他有利,但我还是很感激。
而老爹呢,见死不救。如果不是我命大,早已死了几百次。
人比人,真的能气死人。
我这样唏嘘着人生。
“方门主,要见你一面,真的不容易啊。”至善洪亮的声音把我从沉思中惊醒。
眼前一抹黑的滋味真的不好受,我随即又将元气释放了出去,不过这次刻意避过了至善一群人,只将自己周围笼罩住。
老板娘不知什么时候已经退了回来,而且她的身子微微隐在我的身后,好像我就是面坚硬的盾牌,可以为她遮风避雨似得。
李别情还在我的怀里,她没有意识到眼前的危险,双目睁圆瞪着老板娘。
“快把小金叫回来。”我急忙催促道。
小金还在不远处紧盯着老板娘,似乎一有机会就要扑上来狠狠咬一口。
我姑奶奶啊,都什么时候了,还惦记着那点破事?现在应该是‘我们’一家人合力对外的时候,千万不能内讧。
李别情挣脱我的怀抱,并且恨恨的瞪了我一眼。
她虽然没有跟陌生人接触过,但女人的天性,也让她从刚才我和老板娘不同寻常的对话中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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