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部分 (第2/5页)
本来是要抢地图的,没错!但看见有人来了,我们正打算走,却被你架了进来。我们‘圣依宫’绝对不做群殴的不良行为!宫有宫规!行有行规!做人做事,若没有道德作为准绳,法将不法,国将不国!算了,跟你讲这么多,以你们的智商也未必懂得其中的道理。你放开我,我这就回去……睡觉!”能混过去吗?
“哈哈哈哈……你想走,怕不是那么容易吧?”心一凉,脖一缩,闹心。“群殴是什么意思?”
“是……一大堆的禽兽,只打一个人!”身后的人一僵!我将眼扫向屋子里所有的人,最后停留在两个似乎熟悉的眼睛上,尽管做好了心理准备,却仍旧好痛。转开眼不看他们,不去想他们到底是谁?是我真的认不出,还是不想让自己认出呢?痛……
琴歌看着我扑哧笑出了声:“姑娘,它日在下一定把酒相请!”
“富贵荣华莫强求,强求不出反成羞;
有伸脚处须伸脚,得缩头时且缩头。
地宅方圆人不在,儿孙长大我难留;
皇天老早安排定,不用忧煎不用愁。
万事由天莫强求,何须苦苦用机谋?
饱三餐饭常知足,得一帆风便可收。
生事事生何日了?害人人害几时休?
冤家宜解不宜结,各自回头看后头……”我看着琴歌,无由的想起了唐伯虎的诗——《叹世》,便信口吟起……
所有的目光都看向我,腰身上的手,又紧了紧。
若让我剖析此刻的情景,我想说——谁都不是傻子!我认出他们!他们也一定认出了我!眼睛这个东西,是不会骗人的,却会伤人。
他们没有叫我的名字,不知道是想保护我,还是其他我想不到的理由。既然在这种情况下,相认,不如不相认!有一句话我很喜欢:在错误时候,遇见对的人,是种荒芜;在对的时候,遇见错误的人,是种捉弄;在对的时候,遇见对的人,是总幸福……既然这是错误的时候,我宁愿不认识任何人。
突然,充满戏剧性的烛火又灭了。在那黑暗来临的时刻,我看见琴歌拿起佩带在胸前的木牌,扔了出去……
原来是它——那个一直佩带在他身上的木头坠子!很多东西,一旦在你脑袋里形成固定的模式,就不容易退去。地图?哈……不是纸张,不是羊皮……
人影晃动,背后的黑衣人将我抛向楚凡的怀中……
他——应该还记得我……
……
“富贵荣华莫强求,强求不出反成羞……” 作者:唐伯虎 作品:【叹世】
谢谢宝贝亲亲帮我提出关于《警世》与《叹世》的错误!再次感谢!亲个!
大心有话说
真是想沉默,在这个时候,也许沉默才是最好的行为方式。可,我觉得,我还是应该把心里话说出来。
在晋江上混两个多月了,每天看文,写文,是我现在唯一的生活乐趣。你们不觉得看文是乐趣吗?如果不是,那还跟着看有一点点的意义吗?不要让我们彼此漫骂,快乐一点,沟通一点,幸福一点!
其实,这件事情的起因,是因为有个叫…2的人,几乎每章帖子都跟,跟着打负分,跟着羞辱漫骂。其实,我应该投诉到管理员那里,而不是回了一贴,羞辱了他一句。结果,就被鄙视抓住,开始了抨击。再而后,读者们就开始抨击鄙视……
事情既然有开始,就应该有结尾。
事情其实很简单,绝对是因为我的一句漫骂,导致了今天所有混乱的局面,我道歉。其实,我也不平衡,为什么读者可以羞辱作者,作者不能埋汰读者呢?但是,我通过这几天的事情,我想明白了一件事,任何东西都有其必要的行为准绳!不同的角度,和不同的身份,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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