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部分 (第2/5页)

芒新镇的。

对于老百姓,他们一边只收取很少的一点点过路费。但是对于商队或是其他的组织,都会尽量敲诈。除非遇到巨无霸形式的大批武装,才会暂时恭顺起来。不过类似掸帮**军这样数千人的大部队,是看不上芒新镇这样的小地方的。这里临近天朝,时常被天朝士兵扫荡。大组织也经不起这样的折腾,关键是折腾完了,拍拍屁股就回国去了。想报复又不敢。

李剑锐心里暗爽:看来真的是三不管地带啊。

芒新镇有大小实力五个。像是匪军所在的组织自称掸帮革命党,已经算是镇子上的大势力了。另一个比较大的武装势力是当地人组建的老挝红色解放组织。据说受到了天朝的暗中支持。

实际上,老挝长时间受到m帝国主义国家的支援,算是亲m一派。但是芒新镇地处天朝边境,又在金三角范围内,天高皇帝远的地方,老挝政府早已经把这个小镇遗忘了。在政府眼中,这里既交不上税收,老百姓也不服教化,跟着天朝大哥走,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已经属于半脱离状态。

另外的三个小势力都不超过五十人。平时也不参与收取路费的活动,多数时候算是雇佣兵,谁个钱就跟谁。或是负责护送商队,或是参加小规模战斗。

当地的人口混杂,什么种族都有,甚至来自天朝的逃犯。据说在金三角内圈混的不如意,干脆跑到了这个偏远小镇安居,开了个小饭店。饭店名字就叫“天朝美食城”。你别说还颇为受当地人的欢迎。

听到这,一向充满正义感的乐平忍不住问道:“队长,我们要不要顺便把这个逃犯抓回去,为民除害,为国争光!”

就连李剑锐听了都心中鄙夷:这货估计脑子进水了,既然这个逃犯能够在距离国界不远的地方落地生根,还能大张旗鼓的开个“天朝”字号的饭店。估计背后也没那么简单。

果然,李墨阳听了乐平的慷慨陈词,挥挥手做了个“不要”的动作:“这个人虽然是逃犯,但是这些年也算为国家作出了一定的贡献。这次我们去芒新镇,他就是我们的联络人。要以大局为重!从国家利益出发来看问题!”

李剑锐心里顿时明白了:算是安插在这里的暗探吧。李墨阳的话信息量相当大,首先确定了这个人的逃犯身份。第二说了“这些年”,看来已经不少年头了。剩下的就是说这个人已经成为了组织的一员。

乐平听到李墨阳说的比较重,又是“国家利益”又是“大局”什么的,就不敢乱说了。貌似惭愧的低着头琢磨着李墨阳的脾气,心中为自己打气:这次拍马屁拍到马腿上了,还有下次!只要能傍上这颗大树,日后飞黄腾达指日可待!

不过贾红杰继续介绍着当地的风土。一般说来像是他们这样全歼当地势力的人,就会被默认为新兴势力。如果要在芒新镇分一杯羹,也不会有什么人反对。如果单单是路过,更会得到大家的友好相待。

在这里,别的法律道德准则先放到一边,第一看武力,和武勋!

武力,自然就是战斗力了,像是狙击手,小镇上是没有的,偶尔会有狙击手路过,也会被视为座上宾,款待有加。

武勋,指的就是杀人数目。不管杀的是什么人,平民也好,乱军也好,政府军更好!他们统一视为武勋!现在秘密小队已经在镇外杀了掸帮革命党近四十个士兵,算是非常高的武勋了。毕竟杀死手无寸铁的平民和手拿武器的士兵含金量不同。

至于其他的,法律是没有的,或是说是因人而异的。当地也有警察局,甚至还有地方政府。不过这两处都被掸帮革命党和老挝红色解放组织把持住。平时用于处理民事纠纷,还有征税什么的。

“这地方这么乱,怎么收税?谁生产啊?”李剑锐疑惑的问道。

贾红杰看了李剑锐一眼,觉得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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