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部分 (第4/5页)

晚,结束的时候全身上下没有一块皮肤是有温度的。

几年下来,她虽然有一副天生畏寒的体质,但是在寒冬腊月她还是习惯穿牛仔裤、帆布鞋,因为这样做事方便,不会臃肿地像个熊一样。保暖裤和雪地靴一两年下来也不见得会穿一次。

按了门铃,她将一颗脑袋都缩在围巾里,静静地等待主人来给她开门。

豪华的大门从里面打开,开门的人一眼就认出了慕寸心,“怎么是你?”

慕寸心从围巾里探出脑袋,看了一眼面前的人忙说:“不好意思找错了!”

几乎是下意识的反应。

她从手机里调出汪应山给她发的短信仔细地核对了一遍,又看了眼门牌号,觉得奇怪,地址都符合。可是开门的人怎么会是上回在包厢里见过的男人?

“这里是陆心雨小姐家吗?”她疑惑地询问一遍。

陆芜倒是理清了来龙去脉,笑着回答慕寸心的问题:“陆心雨是我姐姐,你没找错地方。”

原来如此,这个世界还真小,转个身遇到的就都是熟人。

“快进来吧!”陆芜看慕寸心的一张小脸已经冻得通红,忙招呼她进屋。

换了鞋进去,陆芜吩咐底下人给慕寸心倒水,“你先坐会儿,我上去叫我姐下来。”

慕寸心端着精致小巧的骨瓷杯细细打量起客厅。和商离衡家的冷色调不同,陆家上下所有的设施都是清一色的暖色调,就连窗帘和桌布也是温暖的明黄/色。整间屋子是浪漫的法式田园风格,不外乎红黄蓝三种颜色,色彩明媚优雅。家具经过了大胆的洗白处理和配色,被简化的卷曲弧线,精美的纹饰,这些皆是法式优雅乡村生活的体现。

咋一看和汪应山的设计风格完全不同,但是客厅左侧墙壁上悬挂的一幅当红女画家沈安素的抽象画却泄露了设计者的身份。这幅画名为《鲜花盛开的时节》,是沈安素的成名作,一度在业界引发热议,是可以和白陌森的《相思引》并驾齐驱的力作。那幅画流露出的是雾非雾的非概念性直觉向来都是汪应山的最爱。

慕寸心勾了勾嘴角,无声地微笑。

陆芜从二楼楼梯的转角处下来正好看到慕寸心嘴角那道迷人的弧度,深浅适中,没有多一分,也没有少一分。

奢华的吊灯辉光从头顶倾泻而下,正好落在女孩较好的瓜子脸上,她微垂着眼帘,目光柔和,光与影相互映照,各自清晰,各自朦胧。

如果说上次在时代皇宫的包厢里惊鸿一瞥,陆芜清晰地感觉到自己的心里埋了一颗叫做“慕寸心”的种子,那么此刻这颗落在他心间的种子已然破土而出,生出了小小的细芽。

感应到陆芜的目光,慕寸心收起了笑容,径自安静地站在客厅的中央。

陆心雨穿着舒适的居家服,好像刚睡醒的样子,声音慵懒,“你好,不知怎么称呼?”

慕寸心小心地将手里的骨瓷杯放在茶几上,朝着陆心雨点头致意,“你好陆小姐,我叫慕寸心。”

“慕?这个姓倒是不多见,我知道的人中只有赌王慕漓是这个姓。”陆心雨探寻的目光落在慕寸心精致的眉眼上。

状是不经意,可又像是刻意为之。有意无意,无从辨别。

慕寸心像是被人掐住了喉咙,呼吸困难,她声带发紧,勉强才挤出几个音节,“同姓而已。”

陆心雨弯了弯嘴角,意味不明的微笑,“既然你是汪叔叔介绍的,那我也就不用担心什么了。我的要求很简单只要温馨舒适就行,别的你自由发挥,我不做要求。报酬你放心,若是我满意,我保证会是市面上的三倍价格。”

“我还有事要出去一下,让我弟弟带你上楼看看房间的布局。这个信封里的是定金,完工之后我再支付余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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