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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雲見魏君沒有生氣,於是道:「我看了證人和證物,我就下了這個判斷。為什麼精神賠償很少受到支持,即使支持賠償金額也很少呢?但是是不是就沒有精神賠償呢?本案魏君你不僅可以爭取到精神賠償,甚至有可能拿到高額賠償。但你沒有利用好你手中的牌。」
曹雲道:「原告兩個孩子,九歲,十一歲,原告有很多孩子與狗之間玩耍的視頻。這視頻你竟然沒有拿出來。其次,你沒有收集鄰居,物業等證詞,你要證明這條狗從不擾民,甚至可以加點好料在裡面,做過什麼好事。如果鄰居投訴過這條狗,那你就可以忽視掉。同樣雲隱你沒有收集相關的證據,好在魏君沒較真。」
曹雲道:「在類似的法律沒有明確規定,由法官裁定的案件,感情牌是極其重要的。魏君你一張感情牌都沒打出來,讓我有些失望。另外你爭取精神損失上沒有任何的鬥志,這是我不認同的。因為本案是有可能獲得精神賠償的。還有一點,你們沒有人去了解法官,法官是本案的裁定者,你們知道法官有沒有養狗?法官孩子多大?法官對狗什麼看法?」
曹云:「另外,你們兩人都沒有收集提供之前類似相關的案例。雲隱,你可以提供去年的案例,說明車主人道賠償。魏君,你可以收集獲得高額賠償的案例。另外魏君你還有一手牌被你忽視了,那就是愛狗協會。你只請了愛狗協會的專家出庭,按照我的預想,你應該讓整個聽審席坐滿愛狗協會的人,給法官無形的壓力。」
愛狗者願意為了狗出庭,不愛狗者是不會為了狗出庭,這本是魏君的優勢,她沒有利用。
曹云:「當然,第一次正式出庭有這樣的表現已經很不錯了。」
曹雲道:「大家都是律師,我就是發表下自己的看法,沒有教訓和其他意思,不要朝心裡去。」反過來理解,曹雲在一定程度上看重魏君,才會說得罪人的話。否則他的性格不僅不會說這些話,甚至連實戰庭審的建議都不會提出。
「汪汪汪!」魏君突然出聲。
大家洒然一笑,高山杏圓場:「吃東西了。」通過本案,高山杏覺得自己將來還是不要出庭比較好,不僅對自己好,也對僱主好。學的知識是死的,有些東西真需要天賦。沒有天賦,經驗加知識可以立足,但不足以揚名立萬。
曹雲接電話:「喂!小郭?」
小郭:「有一名東唐大學生被捕,他說要聘請你為律師。」
這句話信息很多,首先是小郭,搜查一課的人打電話來,其他是大學生,再次是他們一開口就要自己當律師。這些都是不尋常,反常規的信息。
曹雲理解數秒後,道:「很急嗎?」
小郭道:「急和不急,怎麼說呢?反正我不急。」
「哈哈,我晚上就過去。」小郭意思是,警察是不急,不希望你太早來。潛台詞,警察還沒有從嫌疑犯口中獲得自己想要的信息。
……
東一是一名計算機研究生,被捕的原因是,非法入侵他人計算機、手機,監聽和監控司法人員。
非法入侵計算機罪屬於行為罪,行為構成犯罪,不論結果。結果是你被懲罰的標準。非法入侵計算機信息系統罪(簡稱非計)標準五年,嚴重的五年以上,輕的五年以下,甚至可以免予起訴。
曹雲坐在東一面前看資料,其入侵了搜查一、二、三課物證組的計算機,竊聽三課課長的電話。
曹雲道:「五年以上是針對國家級的設施和設備,按照你的行為,大概在三年左右。」證據確鑿,無法狡辯。
東一:「他們說曹律師你一定有辦法。」
曹云:「辦法未必有,但是價格一定很高。」
東一:「我出一百萬,罪名不成立。」
曹雲搖頭:「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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