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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你所說我們考慮過,但是沒有任何證據證明越局長參與本案。」

曹雲道:「我個人的意見,如果你們真想抓壞蛋,不如聽之任之。五萬塊就值說這麼多。」

九尾和檢察官過個眼神,檢察官站起來和曹雲握手:「謝謝曹律師。」

「客氣了。」

九尾送檢察官離開,習慣的雙手抱在胸前,靠在牆邊審視曹云:「聽之任之的意思是什麼?」

曹雲不滿:「喂,我薪水只能說這麼多。」

九尾走向曹雲,彎腰一手撐住沙發,壁咚曹雲,在曹雲耳邊道:「那天我喝醉後,被警員送到酒店樓下。我發現我的文胸被人動過。你是紳士,我相信你。那動我文胸的人只能是那位警員了。你還記得那位色狼警員的編號嗎?」

曹雲賠笑:「哈哈……這種事存在很多可能,也許是我扶你上車的時候,文胸自己蹦開的……」

九尾湊到曹雲耳朵邊:「我的車是執法車,車內有高清攝像頭。」

曹雲欲哭無淚:「你可以告我的。」酒真的誤事,換了平時,曹雲一定會蓋住攝像頭再……我呸,沒喝酒的話曹雲肯定不會亂來。

九尾站直:「我不想追究那天的事,我知道你也喝多了。按照你的思維,你占了便宜,是不是可以抵扣點工錢?」

曹雲很認真回答:「這種交易是非法的。」

九尾一口血沒噴出來。

曹云:「ok,越三尺加入烈焰專案組,後來抽風了,對吧?為什麼抽風,是因為越三尺找到了烈焰大老闆,但是這老闆太大,她動不了。同時又怕打草驚蛇,於是抽風了。我家寒子因為一些巧合被誤會,越三尺小組認為可能已經打草驚蛇。為了證明這點,他們就誣陷寒子。我和越三尺攤牌,我不清楚越三尺是高估了我,還是愛上我,最終她證明了寒子無罪。我們因此達成一些協議,對有些事互相保密。」

曹雲道:「以越家的實力,還有越三尺的能力。我個人推斷,烈焰大老闆身邊已經潛伏了越家的奸細。我再掐指一算,我認為臥底是不可能到達大老闆身邊,那只能策反。至於策反了誰,我對此興趣不大,沒有深入的去了解。知道的越多,死的越快。我很不建議你將我的這些推測上報。」

曹云:「越三尺人雖在看守所,但是她還搞事。對東唐來說,她搞事未必是壞事。我認為如果烈焰再敢進行一次真人秀,烈焰基本就此毀滅。所以我的建議是聽之任之。」

九尾問:「鬣狗呢?」

曹云:「哈哈……鬣狗……哈哈……眾人皆醉我獨醒……我不告訴你。喂!就摸了一下,差不多了吧?」

九尾臉刷的通紅,曹雲此話沒毛病,無法反駁。但實話更氣人,九尾一股怒氣無處發泄。九尾努力克制自己踹曹雲的衝動:「這輩子都不許再提那天車內的事。」

曹云:「我發誓,絕對不提。」又不是什麼光彩的事。曹雲自詡是有身份證的人,那麼做實在有點丟份。趁人之危,吃人豆腐。如果不是越傳的電話來得及時……攝像頭……買噶。真的要坐牢的,攻擊的對象是檢察官,十年起步。

吃豆腐賺到?這種心態屬於草根心態。曹雲花錢很容易找到比九尾漂亮,身材好,完全配合的妹子。有些事即使別人不知道,自己做了就是丟格,曹雲雖壞,但對自己的道德還是有一點點的要求的。

曹雲之所以幫助九尾,並不全是為了五萬元的工錢,更多的是一份愧疚和補償的心態。在九尾挑明之後,這件事就這麼過去了。事情既然過去了,曹雲就不太想開工,五萬塊對他的吸引力太小。

干還是要乾的,否則也太現實了。不過心理負擔一除,曹雲自然就開始怠工。這也是九尾沒有利用好籌碼,用這枚可以一直挖曹雲的良心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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