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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尾採取曹雲傳授的手法,先詢問問題,錢坤回答之後,又被迫更改證詞,這首先作低了錢坤的證詞可信度。其次,錢坤不使用合法帳戶的錢幫助雷克和艾文,卻使用非法侵占的犯罪帳戶去幫助雷克和艾文,完全不符合邏輯與常理。再者,錢坤證詞先說明自己通過手機給雷克與艾文結算帳單,後在九尾證明不可能的情況下,在令狐蘭提醒下,錢坤再次更改證詞。

第三庭,九尾沒有任何廢話,句句是重點,所有的問答非常簡練和簡單,陪審員們印象非常深刻。在此情況下,錢坤和律師團無力回天。

曹雲必須承認自己的疏忽,但是曹雲不想過於責怪自己。帳面上一共只有四次支出,鬼會知道其中兩次支出會出現問題。要知道錢坤大部分時間都在自己的研究所和辦公室內。

律師團這邊交頭接耳,一時間大家有些慌張。

等待一會,聽審席出現議論聲音。九尾提高音量:「請被告回答我的問題。」

錢坤看律師席,四名律師都沒有結論。令狐蘭已經險些越界,令狐蘭幫助錢坤找藉口,涉嫌誘導錢坤做偽證。還好令狐蘭老道,加了也許這個詞,說明令狐蘭是猜測和推測。

法官:「被告,請回答問題。」

錢坤:「泰德帳戶確實不是我的,我再次受騙。這家冼錢公司根本是個騙子公司。」這也許是最無奈也是最好的回答。

九尾道:「又被騙了?你陸續向尼企轉入十四筆錢,一共四千萬美元,時間跨度一年。也就是你第一筆錢的收益都沒拿到情況下,你持續拿錢給尼企?」

錢坤不吭聲。

諸葛明讓九尾回來,拿過麥克風道:「錢坤,你希望掛上愚蠢的標籤嗎?事實上,你即使承認自己愚蠢,你也逃脫不了法律的制裁。你現在如同一條癩皮狗一樣苟活求一點生機,為什麼不能像大丈夫一樣,敢作敢當?」

曹雲舉手:「鑑於細節出現的問題,我認為被告本人也不是非常清楚,我們需要對細節進行全面調查。請求休庭。」

法官:「帳戶是辯方提供的,不存在重新調查細節的問題,駁回休庭申請。」

「假的就是假的。如同大聯盟不能出庭一樣,四千萬也打你們一個措手不及。」錢坤道:「反過來,我也被四千萬給困住了。我是烈焰ceo,是烈焰法庭的核心成員。」

……

陪審長:「陪審團一致裁定錢坤為烈焰法庭罪行負責,錢坤殺人罪成立,錢坤綁架罪成立,錢坤非法拘禁罪成立……」

法官:「本案將擇日宣判,退庭。」

……

時間回到同學會的第二天!

曹雲電話聯繫歐陽逸:「歐陽,我當律師這麼久,有一個職業習慣:不否認事實,不製造偽證。這次我的提議違反了我的職業習慣。我也很躊躇要不要向你說明。這個提議風險率低,但風險度極高,後果你是知道的。」

歐陽逸:「這案子無論勝還是敗,我都已經決定移民紐西蘭。你的提議兩個結果,輸或者贏。輸了我去坐牢,贏了我拿美鈔去紐西蘭。除此之外,還有名譽之戰,四名律師不能連垂死掙扎的能力都沒有,直接被ca一巴掌拍死在法庭上。這麼離開司法界,反倒不如坐牢來的悲壯。」

這是一次選擇,對歐陽逸等人來說,是一種風險投資。歐陽逸知道自己行為是犯罪,但歐陽逸對法律有不同的解讀。法律是明文規定你觸犯了法律並且被抓獲後,會接受什麼懲罰。當進行風險選擇時,必須要有最壞的打算,也就是坐牢的打算。接下去就剩下風險、代價和利益之間的博弈。

同樣一個類型的案子,有人為了一百塊殺人,有人為了一百億殺人,在法律看來他們的情況是一樣的。

換一種說法,對世人開出一個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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