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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以前。我犯下大錯,娶了她,放棄了工作賣力的護理師,換來一個邋裡邋遢的老婆。她也很賣力‐‐賣力地分掉我一半的家產。我知道我跟你說過那女人給我惹的麻煩。無論是誰,只要他的耳朵乖乖待著不動,我都會把這故事原原本本地講出來。&rdo;

哪只耳朵逃得過?如果它剛好和某張嘴巴共用一個頭,而口渴先生又正在拼命舔那張嘴裡的唾液。

&ldo;我幫她買了全世界所有的珠寶,&rdo;他繼續說道,&ldo;她說這種投資最好,我就信了。我這人不會理財,伯尼。天生不是這塊料。總之她告訴我說應該投資珠寶,說得天花亂墜,而我手頭又有些沒申報的現金,也不能用於投資股票和債券,總得買些能付現又不必留下記錄的東西。要是你打算那樣理財,買珠寶倒是挺划算的,相信我。&rdo;

&ldo;嗯哼。&rdo;

&ldo;問題就在於我們後來離了婚。她拿到了所有的珠寶,我連上法庭申訴都不行,因為國稅局說不定會詢問我當初哪裡來的錢購買那些珠寶。我也沒有抱怨,伯尼。錢,我賺了不少。可這會兒那女人一下子得到了價值好幾十萬美元的珠寶在享受,而且房子也歸她,外加格拉姆西公園的公寓和一把進入那該死的公園的鑰匙。我只拿到了自己的衣服和牙科設備,最令人無法忍受的是我每個月還要付她一大筆贍養費,直到她歸西或再嫁‐‐哪件事先發生都可以,我個人自然希望她早死,而且最好昨天就已經死了。不過她很健康,又聰明地不會再嫁。除非她沉迷於喝酒做愛早早把自己折騰死,否則我這輩子就別想脫離苦海。&rdo;

我沒離婚,因為我根本就沒結過婚。不過,我認識的每一個人似乎不是已經離婚、分居,就是在考慮離開家。有時候他們也會抱怨贍養費和孩子的教育費,我都模模糊糊覺得自己是局外人。不過大多數時候我想的都是&ldo;謝天謝地&r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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