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2部分 (第1/5页)
贞德的鲜血在燃烧。
她从未有如此燃烧过。
这是一场不一样的战争。
这是一场和往常完全不同的战争。
她在亢奋。
如果说以前的战争只不过是为了“活着”又或者“命令”而战的话,那么这一次的战争就是真真正正的为了她的“荣耀”而战。
荣耀,这是一个多么让人激动的词汇?
在二十一世纪的时代,有多少人能够获得荣耀这个东西?
正所谓衣锦还乡就是国人最大的骄傲,而对于这些普通的人来说,又何尝不是?
衣锦还乡不如锦衣夜行,但是问题是大家的目的一开始就是衣锦还乡,扬眉吐气,又有哪个会真的因为低调而锦衣夜行呢?
这是一个驳论。
但是无所谓,对于现在的骑士们来说,荣耀。最高!
有什么比突击地方的首都还要更加的荣耀的事情?
没有了,所有的骑士们狂热的握着自己的长枪看着面前冲锋的白sè身影。大喝起来:“圆桌骑士団!冲锋!!!”
今晚,是注定贞德名扬整个大陆的晚上。
在今夜之后,不论是任何人在提到贞德的时候都会在她的名字前面加上几个字,白蔷薇骑士!
由于做饭和隐蔽的问题所以从黄昏一直到现在的他们已经是天sè昏黄了,在这种昏暗的灯光下,骑士们的马蹄声显得无比的刺耳,不过都已经到了这种地步了,已经无所谓了!!!
面对已经刺刀见血的圆桌骑士们来说,现在不论是马蹄声。又或者斥候,这些都已经无所谓了。
他们现在要做的就是突击,突击,突击!!
他们的马蹄声无比的突兀,但是乌鲁克好歹也是存在了至少五百年以上的王城,守卫虽然放松,但还是属于jīng锐级别的,面对渐进的巨大的马蹄声,他们甚至能够感受到大地的颤抖。这显然是带着巨大数量的马队!
一千匹马其实已经是很多的了,大家只要想一下四个人或者八个人挤在一间宿舍里。就应该知道一千个人有多少,而一匹马所需要的空间是三个人那么大,很显然,一千匹马几乎等于三百个人左右,这是一个十分可怕的数字,面对这种可怕的数字,其实做一个比方就可以知道了——蒙古人以800到一千人为单位,从东方一路向西的将沿路所有的堡垒一一攻破。
用屠城和回回炮两种武器,蒙古人轻易的攻破了所有的堡垒。城堡,然后将一切文明摧毁殆尽。
蒙古人很多,但是他们的人数规格都在一千左右,就应该明白蒙古人的强大了——蒙古人从来不硬碰硬,而是慢慢地依仗马术和比别人弓箭更加长的距离来将敌人shè死。
而很显然,贞德的战术是和蒙古人不一样的,但是他们的人数差不多。
但是。贞德的一千人能够完爆蒙古人!
因为,他们是圆桌骑士!!!
“点燃烽火!”贞德举起了龙牙剑大声的叫道。
骑士们手持长枪,另一个抓着缰绳的手从马袋中拿出了火把,然后在地上剧烈的摩擦着。这种沾满了硫磺和白磷的东西太过于容易燃烧了,所以这种巨大的火柴棒子其实应用的范围并不广泛,而是仅供圆桌骑士団特殊使用的东西,如果普通人的话用不好或许会将自己整个家都烧掉都说不定。
不管如何,这玩意带出来骑士只不过是为了生活容易一点而已,这种一点就着的火把需要用金属固定在马袋内,否则一点就着的这东西其实很容易在马匹奔跑的过程中造成点燃。
而现在,这玩意正在绽放出巨大的能量。
一只火龙瞬间出现在了昏暗的黄昏,面对这一只巨大的马队,那jǐng备松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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