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部分 (第3/5页)

对钱是什么概念。自从我看见我的妹妹的心脏之后,我就知道,钱不可以给我的今生带来幸福。幸福绝不是钱这种东西能把握的。我现在有大把大把的钱,但我的妹妹不能复生了,我的父亲也不能复生了。我也不能复生了,从我跪在泥土里的那一刻起,我就已经死去。我现在活着的仅仅是我的名字而已。所以,我拚命工作赚钱,只是在证明我是一个对社会和人类有用的人而已,我配活在这世界上。至于我的个人幸福,没有任何人能给我,包括我自己。

我开始有步骤地实施我的慈善计划。我把我挣来的钱用于两个部份,一部份用于扩大再生产;其余的都用于周济穷人。我一般通过我的副厂长老周办理捐款事宜。我几乎不出席任何捐赠仪式。我不是怕自己暴露身份,我已经很安全了。我只是不想让别人知道,这是一个善人,好人。我认为这世界上没什么好人。牧师说得对,大家都是有罪的。只是在有罪的人当中,有的人还知罪,有的人不知罪,所以他们更卑践。

可是,有一天发生了一件事。那天刚好在土坝发生泥石流。我参加了抢救工作。我在救一个叫黑嫂的妇女时被泥石流打到,双腿鲜血淋漓。老周要我上医院,我不去。他只好把我背回厂里,请了大夫来包扎。所幸没伤着骨头。

傍晚的时候,一个人来造访我。他没经门卫就一个人窜进来,我对这个人有点印象。我在抢救现场看见过他。他问,你就是李百义?

我说,是,我是李百义。

他凝视着我,点头,哦,你就是李百义。。。。。。

他说话很慢。我心中升起一种怪异的感觉,一种久违的危机像烟一样扩散。我突然想到,我是不是把那件事忘了,但它并没有过去。我杀的人复活了,他要计算我的罪,我并不惧怕计算我的罪,我欢迎计算我的罪,我相信我的罪不会比他的罪重,我有罪性,我没有罪行,我杀人是被逼的。我是在用我的法律行使我的权利。我杀人之前经过审判,可是我父亲死时却连审判都没有。我静静凝视着来人,等待着那个时刻的到来。

可是他却说,我叫陈佐松,是黄城县管民政的副县长。

我想起来了。他伸出手来跟我握手。

。。。。。。很奇怪,我竟产生一种失望的感觉。我以为那个时刻来临了。我无数次地想像过这样的画面:一群警察突然出现在我的面前,然后我就自动伸出手,像许云峰一样镇静自若地被带上警车。这是我经常在书上看到的情景。我认为这种场面有一种致命的吸引力,在我的经验中,正义常常不是在正常的情形下出现的,我的知识也告诉我,正义常常在被迫害的非常情境里出现,它会产生一种无法阻挡的迷人的悲剧感。

所以,当我出现在法庭上时,我计划用几个小时的时间慷慨陈词,把我这些年来所受的委屈公之于众。我要告诉大家,我犯的是什么罪,而别人犯的是什么罪。如果他们也能认罪伏法,我愿意从法庭直接押上囚车,执行枪决。我好像在等待这个时刻到来,甚至盼望它的来临,因为这个秘密堵在我的心里很多年了,我一个人已经无力承受这个沉重的秘密。白天,我拚命工作挣钱作慈善,夜里,我思绪翻滚。我多么想找一个亲密的所在,向它诉说,向它认罪。我说不清这是要它来担当我的罪,还是分享我的幸福。可是很多年过去,没人来分享这个秘密。所以,我几年来常会做同样的梦,在梦中,我站在法庭慷慨陈词,诉尽我心中的所有秘密。然后我就走向刑场,我会看到山坡,看到羊。可是我醒来,才知道一切并没有发生,我多么失望。醒来时,我的枕头上已经湿了一片。

现在,这个人看来并不是要把我带去我想去的地方。

陈佐松说,你救了人,黑嫂要谢谢您。

我没说什么。

他说,我不代表组织,所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