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部分 (第2/4页)

种异样的感觉,这是她多年来没有见过的一幕:那个本来陌生的男人正在毫无顾忌地吃她篮子里的面包,他难道不知道这是她的东西吗?可是他好像在拿自己家的东西一样。

从这一天开始,她正式成了这个男人的女儿。李百义给她取名叫李好,意思就是一切都要好好的。好,代表这个世界上的所有正面事物,人品好,前途好,身体好,一个好人,这是对人的本质最通俗的描绘。实际上李好也是这样来评价作为她父亲的这个男人,这是一个好的典型,是爱的榜样。他对她的爱超乎她的想象,这是自从她成为他的女儿之后的记忆。这种完全可以被称为溺爱的爱没有平添他作为父亲的自私,完全在义父的义上显示出一种超人的特质。

有一次她患了小小的感冒,李百义甚至帮他洗她的月经带。那一次是她的初潮。这让她感到奇怪,无法理解这个男人的感情。可是后来她就明白了,这个男人没有怪僻,他只是爱她。他是这个世界上最有爱心的父亲。

可是现在,李好却登上了东行的列车,去执行一个特殊的使命,把父亲送上法庭。她要去的地方就是李百义枪决那个人的地方。她靠在车窗上,痛苦仿佛已经把她研磨了千万遍。但这是结束这个痛苦的唯一方法,至少陈佐松是这么说的…这个律师用了两天时间来说服她,目的只有一个,让她作为亲属身份去报案,以取得自首的情节,据说这是挽救李百义生命的唯一方法。

起初李好强烈拒绝这个危险的做法,因为她没有在父亲嘴里或行为中得到任何自首的暗示,或许他根本不想这么做。他告诉女儿自己的经历只是出于另一个目的,一种生命上的联糸的恢复,这只是血缘的某种暗示。。。。。。陈佐松却有另一种说法:李百义没有信心自己投案,所以他作了一种最巧妙的暗示,让女儿促成整个事件的结束。

陈佐松曾试图让李百义对他说出真相,由此他邀李百义喝过几次酒,让他诧异的是李百义和过去一样,没有任何异样的反应,好像什么也没发生过,那个插曲只是他跟女儿的一次心灵对话,和外人……是的,在这个事件上陈佐松是外人无关。但陈佐松宁愿把它理解为一种怯弱,面临生死几乎每一个人都是怯弱的,正如有些藐视死亡的人所说的:我不怕死,只是不想和它有什么关糸。这是回避的最正当理由。但是,如果和李百义正面交锋,事情可能搞砸。所以,陈佐松经过缜密的法理判断,决定利用李好的单纯,绕过当事人李百义,强行执行一个大胆的计划,通过亲属的代行报案,可视为自首情节。加上李百义的犯罪动机和原始成因,料可从轻处罚,或可免于死刑。这是最好的结局。

李好登上了火车。她靠在车窗上,一个人望着窗外,眼泪不知流了多少遍。她无数次地想象着自己如何把警察带来,父亲登上囚车,回头向她投来疑惑一瞥的画面。可是这比另一幅画面更让她平静:父亲被押解到一片雪地上,就在一列停着的火车旁,子弹穿过了他的头颅,鲜血慢慢流到雪地上,热的血融化雪块时发出嚓嚓的垮塌声。

李好向父亲说,她要到南方出差,她的谎言很快得到父亲的相信,这不禁令她发怵。一向聪敏睿智的父亲如此轻易地相信她,而且为她准备好行李。他总是事无巨细地为女儿准备东西,这是从女儿读书开始养成的习惯,连铅笔都一支一支地为她削好,摆在文具盒里。现在,他为她准备好行李,连卫生棉都塞满了旅行包的外袋,这一点儿也不令她难为情,这是这一对父女的特殊默契。当初李百义收养她不久,她正面临初潮,习惯于流浪生活的她就用一块不知从那里弄来的卫生巾,垫上草纸了事。有一天她放学回来,看见父亲正蹲在那里洗她的卫生巾。她跑出门外,一个人蹲到野地里哭,然后发呆到傍晚。从那一刻开始,她爱上了这个男人。

她回来后,父亲已经把卫生巾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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